福州的阿芳反映稱,她的丈夫曾把一個小女孩帶回家,說是通過代孕生下來的,并且要求她幫忙落戶。因此,一家人亂了套,經(jīng)過長期的溝通矛盾愈演愈烈。 妻子:丈夫把5歲女娃帶回家 稱是代孕所生 阿芳和丈夫阿明于1985年10月登記結(jié)婚,兩人育有一女阿麗。2022年,阿明把一個五歲的小女孩“小花”帶回家,并且告訴阿芳,小花是他通過代孕生下來的。對此,阿麗表示難以置信。 阿芳懷疑阿明可能出軌了,她表示,阿明和小花做了親子鑒定,并且勸說她,讓小花落戶到她的名下。 妻子:丈夫承認有外遇 要求第三者歸還轉(zhuǎn)賬 阿麗告訴記者,阿明曾承認有外遇。于是阿芳向法院進行訴訟,要求阿明的“出軌”對象阿美,將阿明轉(zhuǎn)給她的錢返還。 阿麗稱,法院已經(jīng)判決母親阿芳勝訴,而阿明提出要上訴。 記者與阿明取得聯(lián)系,阿明表示,希望和妻子自行協(xié)商。 在本案中,阿明被指找代孕,法律人士提醒此行為涉嫌違法。 另外,關于阿明轉(zhuǎn)賬給第三者的財產(chǎn),律師表示,若贈與財產(chǎn)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阿芳有權主張返還。 最后,調(diào)解小組想說,阿明在婚約家庭生活中一錯再錯,給家人帶來了極大的傷害,希望阿明回頭是岸,及時止損,避免一家人繼續(xù)深陷在糾紛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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