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女士向《維權超給力》反映,她的孩子在福州星諾愛育教育咨詢機構上課,因核心老師離職,她提出退費,但雙方就退費金額未達成一致。機構對此回應,在園區(qū)正常經營、其他老師正常上課的情況下,家長提出過分要求,機構無法接受。
987私家車廣播,贊4今年4月,白女士給孩子在星諾愛育教育咨詢公司續(xù)費12588元購買了158節(jié)中腦課包。9月份,給她孩子上課的副校長離職,白女士向機構提出退還剩余7千多元的課時費,但機構折算出的金額為3700元。白女士接受,并簽訂了相關協(xié)議。然而10月份,機構又告知,課時費算錯了,只能退2700多元。“系統(tǒng)中當時顯示是七千多塊錢。因為我這個課包的平均單價只有七十多塊錢。她說要就高折算,只能退回三千七百多,我接受了這個條款,并且我也簽了合同。后面她說,只能退兩千塊錢。”記者從白女士第一次簽署的退費協(xié)議上看到,機構按照單價124.83元來退費。在白女士提供的合同中,記者看到,關于退費約定只有一條,即:自開課日起20日內(包括開課日當天)書面提交退款申請,中心將無理由退還課時所對應之課時費。退費時已上課程單價根據已上節(jié)數,向下匹配價格表課包單價進行核算扣除。白女士告訴記者,她的孩子在這家機構上了四年,但她查詢后了解到,該機構并沒有上課資質。此外,她認為機構新增了股東、核心老師離職,屬于“重大經營變故”,無法達到她的預期,她有理由提出解除合同,而2700多元的退費她無法接受。“我就覺得那口氣咽不下去,不是因為錢的事情。我情愿拿那個錢去訴訟,我就覺得不該給你。因為剛開始我已經妥協(xié)了,你們還要得寸進尺。”雙方僵持不下,白女士向福州12315投訴,市場監(jiān)管局組織雙方調解,但談了一個多小時依然無果。那么機構為何修改了白女士的退費金額呢?987《維權超給力》記者守明也來到福州晉安區(qū)愛育教育機構。股東張女士表示,這一機構是去年三月她和其他股東一起盤下來的。接手后,他們對原機構的校長和副校長的薪資進行了調整,但兩位校長無法接受,在今年9月底離職,這也造成她們負責上課的孩子家長提出了退費,其中就包括白女士。張女士稱,雙方合同中并沒有約定一定是校長和副校長上課,在機構正常經營、主課老師都在的情況下,他們是可以拒絕退費的。他們現在同意退費,但要按照相關標準,有些家長已經接受,而白女士和其他三位家長對退費金額不滿意。“我們法人是所有事情完全委托給校長和副校長。當時她們給到我們的正價合同就是24節(jié)3699元,我們校區(qū)公示的也是。因為這個事情我們發(fā)生了很多爭執(zhí)。我們就告訴家長,都按這個比例退!張女士告訴記者,按照相關政策規(guī)定,她們取消了大課包,只剩下24節(jié)3699元的課包。白女士購課時享受了九折優(yōu)惠,因此,按照24節(jié)3699元九折的優(yōu)惠,一節(jié)課時單價為138.7元,而白女士已上71節(jié),那么就耗課9848元,剩余2739元。也就是說,兩次退費金額的課程單價不同,造成了實際退費金額的差異。他們在兩位校長離職后發(fā)現此前計算的退費金額有誤,因此給予修改。張女士說,這是他們內部管理出現問題,因此在市場監(jiān)管局組織協(xié)商時,他們愿意退一步,按照3800元退還白女士。但白女士也不同意,要求按照4400元退還。“白女士看到的系統(tǒng)里的7000多元剩余課時費是包括了正課和贈送課時總計的金額,而退費是無法退還贈送課時費的。4400元就是又變了嘛,她說她不管。那讓我們怎么配合你呢?”對此,白女士證實,這是她按照剩余學費金額7000多元最多扣除20%的手續(xù)費之后計算出的數字。
對于機構資質的問題,在福州12345回復件中記者看到,晉安區(qū)教育局回復稱:愛育幼童從事特殊兒童感統(tǒng)協(xié)調能力提高及康復服務,已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沒有進行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培訓,其經營情況不由教育部門負責監(jiān)管。建議家長走司法途徑。
福州市晉安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則回復稱:經核查,商家有在住所實地經營,在退費上并未收取手續(xù)費。但商家與家長在退費時對課時單價的價格上存在異議,導致雙方對退費金額存在分歧,建議雙方協(xié)商,若協(xié)商不成,可通過司法途徑主張自身訴求。
對此,《維權超給力》特約律師、北京大成(福州)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周林律師認為,“新增股東”、“校長副校長離職”不構成機構經營的重大變更,不屬于消費者不安抗辯權行使的條件。消費者由此提出解除合同,條件達不到。機構方面如果拒絕退費也不屬于不履約,并不造成違約。至于退費金額,如果合同沒有約定,就需要雙方協(xié)商。“從法律角度,不允許中途退費,除非合同有特別約定。因為合同主體是機構和學生家長,至于機構排什么樣的老師,上什么樣的課,如果沒有在協(xié)議里明確約定,那是由機構來調配老師,由機構安排老師給孩子上課。除非合同特別約定作為退費的條款,如果沒有的話是不行的。還是要聽從機構的安排 。”白女士表示,她和其他家長已經準備走法律途徑。此事后續(xù)進展,《維權超給力》將持續(xù)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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