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涂先生今天向欄目反映,在自己生活的小區(qū),早上有垃圾從天而降,這讓他非常惱火。
由于高空墜物很難確定肇事者,往往需要整個居民樓的業(yè)主對傷者進行賠償,2018年3月,因高空墜物傷人,廣州中山134名業(yè)主被告上法庭。再之前的2017年12月宣判的一起高空墜物致死案件中,81戶業(yè)主和物業(yè)共賠死者家屬50余萬元。高空墜物傷人的案例近年來屢見不鮮,在知道自己居住的單元有人通過窗戶扔垃圾之后,她已經向整個單元的住戶進行了通知,希望大家能夠養(yǎng)成良好的生活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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