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1日零時,郭敬明就當年小說《夢里花落知多少》抄襲莊羽的作品《圈里圈外》一事在微博上道歉,并表示將把《夢里花落知多少》的版權收入全部捐贈給莊羽。剛剛(12月31日早上8時33分),《圈里圈外》作者莊羽回應表示:
時隔十五年,收到郭敬明的道歉,如郭敬明先生所說,這的確是一份遲來的歉意,我接受郭敬明先生的道歉。對于郭敬明先生提出的將《夢里花落知多少》這本小說出版后獲得的線上線下所有的版稅以及全部收益賠償給我的這個提議,我有一個新的建議,我也將《圈里圈外》這本小說出版后獲得的線上線下所有版稅以及全部收益同《夢里花落知多少》的收益合并在一起成立一個反剽竊基金,用以幫助原創(chuàng)作者維權,并接受公眾的監(jiān)督,請郭敬明先生考慮。
2004年底,由北京市一中院對郭敬明與莊羽著作權糾紛案作出了一審判決,判令郭敬明、春風文藝出版社立即停止《夢里花落知多少》一書的出版發(fā)行,共同賠償原告莊羽經(jīng)濟損失20萬元,在報紙上公開向原告莊羽賠禮道歉,被告北京圖書大廈有限責任公司停止銷售《夢里花落知多少》一書。
2006年5月,北京市高院終審判決認定,郭敬明的小說《夢里花落知多少》剽竊作家莊羽作品《圈里圈外》,郭敬明和春風文藝出版社共同賠償莊羽經(jīng)濟損失20萬元,追賠精神損害撫慰金1萬元,停止銷售《夢里花落知多少》、公開道歉等,限期15日執(zhí)行。莊羽于2006年6月16日向北京一中院遞交了強制執(zhí)行申請書,要求法院對郭敬明“拒不道歉”一事采取強制執(zhí)行措施。一中院決定依據(jù)生效判決在中國青年報上刊登公告,公告費14000元由郭敬明支付。2020年12月21日晚,編劇余飛、宋方金等發(fā)布111位編劇、導演、制片人、作家的聯(lián)名信,直指有抄襲劣跡的郭敬明、于正出現(xiàn)在綜藝中進行話題炒作,以此追逐點擊率、收視率的做法,引起了相關從業(yè)者和社會各界的反感,呼吁不給抄襲剽竊者提供舞臺,多宣傳德藝雙馨的藝術家,尊重原創(chuàng)。次日這封聯(lián)名信上的署名人員增加至156位。12月23日,新華社就百余位影視從業(yè)者聯(lián)合發(fā)表署名公開信抵制有“抄襲劣跡”的于正、郭敬明的情況,采訪了公開信的四位核心發(fā)起者、參與者,進行了深度報道。12月24日,新華社繼續(xù)追問:誰在給“劣跡藝人”提供粉墨登場的舞臺?如何遏制資本把“劣跡”當賣點的不良行徑?資本以及某些竭力為“劣跡藝人”粉飾的媒體應承擔哪些責任?
來源:綜合澎湃新聞、新華社、微博等 編輯:嗦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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