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的汪女士是一名精神病患者
3月13日下午
她獨自一個人在家
用手機在外賣平臺上點了40份外賣
花費了4萬多元
先后收到了將近2000件食品
整個屋子都被堆滿了
為了避免浪費
她的親屬汪先生把這些食品送給了
保安、環(huán)衛(wèi)工人和親戚朋友們
汪先生表示
他希望平臺和店家們
收到這種不合理訂單時
能打個電話詢問一下
或者設置預警功能
避免類似事件發(fā)生
精神病患者是否有民事行為能力
若是汪女士訂餐時屬于發(fā)病期
那就沒有民事行為能力
按照《民法典》的相關規(guī)定
其法律行為是無效的
但外賣不同于一般的商品
送出去以后再退回給商家的話
會影響到二次銷售
汪女士的監(jiān)護人
和商家可以根據(jù)過錯程度
共同承擔損失
若是還有外賣沒有被配送到位
汪女士的家屬有權取消訂單
這件事引發(fā)網(wǎng)友的激烈討論
有的覺得商家和平臺
沒有核實清楚對方的身份
有的覺得家屬應該限制
病人隨意花錢的行為
網(wǎng)友熱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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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楚天都市報、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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