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期間 本欄目報道了汽車買賣的“潛規(guī)則” 關于南昌一些4s店捆綁銷售 及額外收取費用的現象 本臺記者再次以顧客的身份來到南昌綠地沃爾沃4S店,就該店所謂的“VIP服務費”和咨詢協辦費,了解情況。 這車款看著是少了,但附加的費用卻絲毫沒得商量,只能少不能減,無異于“東邊不亮西邊亮”。尤其是在銷售報價單中,一項高達11000元的保險費,還是必買品,這合理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 南昌綠地沃爾沃4S店這種行為,屬于典型的強制搭售行為,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條例。那么這是該銷售的個人行為,還是公司的"規(guī)定"呢? 買新車,首年保險必須在4S店購買,保險費還不能調整,南昌綠地沃爾沃4S店的這種做法,可是有點“霸道”。消費者的權益如何才能得到保障,這套路要怎么才能解開呢?本欄目還將繼續(xù)深入調查,畢竟我們只想實現買車“自由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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