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寧一男子因酒后駕駛共享電動車追尾一輛小車,在對方報警后,該男子擔心其酒駕被交警部門處罰,惱怒之下,竟掄起共享單車砸向小車,致小車嚴重受損。5月16日,男子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南寧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刑事拘留。
▲甘先生小車被砸,車窗玻璃碎了。警方供圖
5月3日,男子張某酒后騎著一輛共享電動車返回住處,當行至五一三元路口時,不慎追尾撞上一輛白色小車的后尾廂保護杠,張某認為不是很嚴重,想讓小車司機甘先生下車檢查,但甘先生不愿下來,且看到張某帶著酒氣,遂打電話報警,等交警部門過來處理。
在雙方等待交警過來時,張某跑去拉甘先生車門,想讓他下車查看,但甘先生看到張某醉得不輕心里害怕,遂鎖上車門。
沒想到,張某借著酒勁,掄起路邊的一輛共享單車,砸向甘先生的汽車,致前后擋風玻璃、副駕駛室玻璃全部損壞。交警趕到現(xiàn)場后,把此案移交南寧市公安局五一派出所處理。
▲被砸汽車。警方供圖
5月4日,警方依法對張某處以行政拘留12天的處罰。后經(jīng)鑒定,甘先生的汽車損失價值為8370元,已達到刑事立案標準。
據(jù)張某交代,當晚,他因酒后駕駛電動車,擔心甘先生報警后,酒駕行為被發(fā)現(xiàn),遂趁著酒勁砸甘先生的小車。
“本來只是一起很輕微的交通事故,但因張某的沖動演變成為刑事案件!睋(jù)民警介紹,酒醒后的張某對自己行為后悔不迭。5月16日,張某的行拘期滿后,警方以張某涉嫌尋釁滋事罪依法對其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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