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全國多地因不當使用激光筆造成兒童眼睛、皮膚等受到傷害的事件時有發(fā)生。對此全國人大代表羅來昌就建議,要加強規(guī)范激光筆管理。

來自江西省的全國人大代表羅來昌建議,開展激光類產品安全相關標準制修訂,明確激光筆的使用屬性,確定其銷售渠道;要求企業(yè)在激光產品包裝上設置更加醒目的安全警示標語;相關主管部門以中小學校周邊市場為重點檢查區(qū)域和場所,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3月6日,記者走訪廣州海珠區(qū)一些小學附近的文具店,一聽到記者要找激光筆,這位老板就馬上親自演示如何使用。他說,這款產品很多學生買,至于安全性,老板則表示不用擔心。
在小學附近的文具店里,記者花5元錢購買了一支激光筆,記者發(fā)現(xiàn)激光筆上沒有任何中文標識,也沒有任何廠家或者生產地址說明,是一個明顯的三無產品。
而在另一家文具店,雖然沒有激光筆賣,但就有另一款頗受學生們喜歡的隱形筆。正常光照下書寫沒有任何痕跡,但是拿筆頭自帶的激光一照,就能清晰地顯示出字跡。而產品包裝上通篇為外文,無任何中文標識。

2014年,浙江余姚10歲女孩直視激光筆,結果視網膜被燒傷,以至日后視覺產生黑影。2020年10月,江西南昌9歲男孩被激光筆灼傷左眼,醫(yī)生確診為不可逆損傷,左眼視力僅為0.04。
對于這次有人大代表建議對激光筆加強規(guī)范管理,家長們普遍表示支持。點擊打開播放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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