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先生稱,2020年4月,他托人在佛山幫購買了一臺華為Mate Xs系列折疊屏手機,花了約1.8萬元。
手機自燃前后對比圖
今年4月28日傍晚,俞與朋友到柳州市航生路一家飯店吃飯。剛坐下來沒多久,點好菜還沒有上,包廂里突然冒起煙。
俞仔細一看,原來是自己放在桌面的手機燒了起來。擔心燒壞桌子引起火災(zāi),他趕緊把手機推到地上。
“會不會爆炸?”一起吃飯的朋友都十分擔心,大家趕緊往包廂外面跑。
濃煙持續(xù)了近20分鐘才慢慢結(jié)束。期間,大家沒有看到明火。
俞說,當時他沒有使用手機,也沒有給手機充電,手機突然就冒煙了。雖然包廂沒有監(jiān)控,但在場多人都可以證實。
當天在場的張先生稱,餐桌上沒有電,也沒有火源,大家都還沒來得及倒茶,所以連水也沒有。這還是他第一次看見手機自燃,當時的情況挺嚇人的。
自燃過后,手機面目全非,折疊屏都無法打開。
事發(fā)當晚,俞先生通過熱線電話向廠家投訴。值班人員讓他第二天拿手機到柳州華為官方售后店。
第二天,俞將手機拿到龍城路的華為售后店,并通過本地售后與華為廠家工作人員通話,工作人員讓他將手機寄回廠家檢測。
俞稱,當時,廠家工作人員問他有什么訴求,他表示需賠償一部新手機及10萬元損失。因為他查詢過,目前該款手機在網(wǎng)絡(luò)平臺上的售價為3萬多元。出現(xiàn)如此問題,他認為廠家應(yīng)進行3倍賠償。
而柳州售后人員看過俞的手機后稱,賠償一臺新手機應(yīng)該沒有問題。
5月9日,俞接到柳州售后的回復(fù),稱經(jīng)檢測,他的手機內(nèi)部燃燒原因與外部不一致,不是質(zhì)量問題,不能賠償。
俞稱,使用該手機時,他格外愛護;如今使用不到一年,就出現(xiàn)了這樣的事情,“不說其他賠償,新手機總要賠一部吧?”
他也向柳州售后提出,希望提供一份蓋章的書面檢測報告,但一直沒有得到。
5月10日,記者來到龍城路華為官方指定售后店。
該店負責人表示,通過查詢系列號,他們發(fā)現(xiàn)俞先生的手機確實是華為生產(chǎn)的正品,還在保險范圍內(nèi)。因為手機被燒得面目全非,很難得知之前是否拆裝過。
當時,俞簽訂的是不拆機檢測委托書。廠家回復(fù),經(jīng)過掃描檢測發(fā)現(xiàn),手機內(nèi)外屏的燃燒點不一致,內(nèi)外屏的燃燒點與電磁位置也不一致。更重要的是,電池沒有明顯發(fā)脹,電池材料也沒有明顯噴射的現(xiàn)象。
該負責人稱,常見的手機自燃,大多是電池燃燒,主板不可能自己燒起來。且燃燒之后,電池會發(fā)脹,或像煙花一樣有東西噴出。而俞的手機則有很多異常點。
最后,廠家得出的結(jié)論是,非質(zhì)量問題引起的燃燒,不予賠償。至于是怎么燃燒起來的,目前無法判斷。
該負責人表示,如果俞先生不同意檢測結(jié)果,可拿手機到有資質(zhì)的第三方檢測機構(gòu)檢測,或者通過法律途徑維權(quán)。
該負責人介紹,因為手機不是在柳州門店檢修,他們無法出具檢測報告。他們也與廠家協(xié)商過,廠家稱沒有文字性的檢測報告。下一步,他將繼續(xù)幫俞先生申請檢測報告。
他也建議俞先生自己通過熱線電話與廠家直接溝通。
5月10日下午6時許,記者通過華為熱線電話與廠家聯(lián)系。工作人員當時稱,將在24小時內(nèi)給予答復(fù)。截至11日傍晚6時30分許,記者未收到任何答復(fù)。
針對此事,俞先生也撥打柳州市12345政府熱線投訴。因購買地和廠家所在地分別在廣東省佛山市和深圳市,工作人員建議他撥打當?shù)氐恼疅峋或消費者投訴熱線投訴。
俞撥打深圳市政府熱線后,因購買商家信息不全,被拒絕受理。
目前,俞已經(jīng)找到購買商家的地址信息,打算進一步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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