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蒼南縣一男童駕駛汽車的視頻
在微博平臺一發(fā)布
就引起了關注
同時也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今天
蒼南縣警方找到男童的父親陳某
并對他進行處罰
在網上熱傳的視頻里
一個男童正駕駛著小轎車緩慢前行
男童的年齡約三四歲
網友提出這樣讓孩子開車上路合適嗎?
答案不言而喻
溫州蒼南警方找到男童的父親陳某
陳某說
11月13日晚7點多
他駕駛一輛黑色轎車
載著妻子和3周歲的兒子出門
途中兒子哭鬧不止
他就讓兒子坐在自己腿上把控方向盤
而他自己控制油門剎車
以小于10碼的速度行駛
試圖用這樣的方式安撫兒子的情緒
陳某妻子覺得有趣
就拍下兒子駕駛車輛的視頻
發(fā)布到朋友圈
11月15日
陳某攜妻兒
來到蒼南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配合調查
隨后
交警對陳某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并處罰
蒼南縣公安局交警大隊
機動中隊中隊長 陳遠東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62條規(guī)定,駕駛時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交警部門對駕駛員處以200元,記2分的處罰。像這位家長讓孩子乘坐駕駛位,并且手握方向盤的行為,明顯影響駕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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