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時間,貴陽的胡先生很是郁悶,因為他11月份在車展上訂購了一輛轎車,可車商卻不能按照合同約定交付車輛,當他向車商提出退款賠償的時候,車商又不愿承擔違約責任。

胡洋:合同上寫的是要求加天窗和ESC系統(tǒng),就是車身穩(wěn)定系統(tǒng)。然后到約定時間取車的時候,工作人員卻說沒有車交給我們。要等一個半月到兩個月。
按照合同的交付時間
盡管貴州車流方陣汽車銷售公司已經違約
但為了能提到心儀的車
胡洋同意延后交車

可一個多月過去了
當他再次來到4S店詢問時
得到的答復是依然是交不了車

胡洋:交不了車,我要求他雙倍賠償。他們不接受,不退雙倍。

為了解情況,記者在貴州車流方陣汽車銷售公司找到了相關的負責人和銷售員,對不能履行合同的原因,工作人員進行了解釋。
銷售員:發(fā)現這款車不帶車身穩(wěn)定系統(tǒng),我和客戶進行了溝通。我給客戶提供了四種方案。

銷售員:當時客戶說同意更換車子,但是價格上便宜1200塊錢。
胡洋說,雖然同意了更換車輛的方案,但當天商家也不能交車。所以,最終沒有達成一致意見。在采訪過程中,為了能順利提到新車,胡洋還表示,可以把交車時間延遲到2020年春節(jié)前,但商家依然表示交付不了。
對于雙倍退還定金的要求,展廳經理黃飛表示不能接受。雙方再次僵持起來。因為協商不成,胡洋表示,接下來他會到消費者協會進行投訴。來源:貴州廣播電視臺2頻道《百姓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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