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遇到車輛交通事故,
正確的處理方式是先報警備案,
再走保險理賠程序。
可一些車主為了省事,
一些小的碰擦事故往往選擇私了。
可近日,南京市民佘先生
就因私了遇到了一個騙子,
差點背上了肇事逃逸的罪名。
車輛剮蹭選擇私了
被蹭的車主前后竟不是同一人?
9月11日,市民佘先生接到南京交警二大隊民警的約談電話,原因是他被人投訴肇事逃逸。
原來,9月5日,他駕駛著自己的灰色轎車途徑建康路與文思巷交叉口時,與一輛停在路邊的白色小車發(fā)生剮蹭。
交警約談時,佘先生和白色小車的車主李先生,同時到場。倆人一見面,佘先生傻眼了。他說,李先生并不是當時和他私了的那個黑衣男子。
黑衣男子冒充受害車主
借著單方碰擦事故行騙
南京交警二大隊內勤中隊副中隊長陳子騫介紹,警方調取監(jiān)控發(fā)現(xiàn),在事故發(fā)生后的很短的時間內,一位身著黑衣的男子來到現(xiàn)場,和肇事的駕駛員佘先生進行談判。他表示自己就是受損白車的車主,希望佘先生現(xiàn)場對他進行經濟上的補償。
原來,這名黑衣男子其實是假冒的!
黑衣男子看見這場事故后,立即上前冒充受害車主與佘先生交涉。當時,佘先生趕著辦事,就給了黑子男子幾百元作為補償。黑衣男子拿了錢后,很快離開現(xiàn)場,沒有留下任何聯(lián)系方式。
最終,警方認定,佘先生并沒有肇事后逃離現(xiàn)場的主觀惡意,同時也愿意協(xié)商賠償,所以不構成肇事逃逸。佘先生和真正的車主李先生也達成協(xié)議,通過保險維修車輛。
目前,警方仍在調查黑衣男子的身份。
警方提醒,
大家在駕車途中發(fā)生交通事故,
應該首選撥打報警電話備案。
一定要核實確認對方是車主本人后,
再進一步協(xié)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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