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上午10時50分許,民警在京港澳高速一收費站執(zhí)勤時發(fā)現(xiàn)一湘D牌小車未懸掛車牌,于是對該車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車牌在車子的后備廂里“靜靜地躺著”,當民警告知司機劉某(男,34歲,衡陽人)未懸掛機動車號牌要扣12分時,司機劉某頓時慌了,再三解釋,車子才買一個多月,感覺可以暫時不掛牌,而且在車管所領(lǐng)取車牌時沒有發(fā)“螺絲”,無法固定,所以就沒有掛牌。
面對司機的解釋,民警表示,號牌固封裝置是機動車號牌的重要組成部分,上牌時必須要安裝由車管所派發(fā)的專門標志的固封螺絲,不得圖方便用其他螺絲或鐵絲、繩子固定,不按規(guī)定安裝號牌固封裝置屬于違法行為;同時表示,車輛上道路行駛必須懸掛機動車號牌。
最后,民警依法給予司機劉某罰款200元,駕駛證扣12分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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