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所在駕校影響力,以新建駕校、學校為名,許以高額月息,向社會大肆吸收公眾存款上百萬元。5月25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區(qū)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對犯罪嫌疑人曾某、鄧某依法作出批準逮捕決定。
曾某與鄧某系夫妻,為籌辦駕校、學校,在自有資金只有20多萬元的情況下,以認繳出資的方式在工商部門先后注冊登記7個經(jīng)濟實體,每個經(jīng)濟實體注冊資金200萬或300萬不等,只認繳,未實繳。
2012年至2015年間,兩人為籌集資金,通過駕校股東、教練員、工作人員及學員向社會公眾宣傳需要融資,并承諾以2%-6%不等的高額月息作為回報。
2012年4月,駕校學員劉某將自己出手闊綽的外地客戶陳某介紹給曾某融資,為讓投資人安心,曾某還帶著陳某、劉某一起前往宣稱籌辦的學校進行考察,看到實體的陳某,認為大有“錢途”,隨即爽快出資20萬,至2015年8月,累計借款給曾某200余萬元。
所借資金部分投入駕校運營,奈何債臺高筑,營利與多數(shù)借款合計尚無法償清利息。曾、鄧二人便以相同手法向30余人借錢,“拆東墻補西墻”,借新款還舊款,最終因無法繼續(xù)支付高額利息,被四處逼債,只得跑路。
檢察官提醒,高額利息雖誘人,背后陷阱仍要警惕,切莫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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