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0號石峰區(qū)五金機電市場周邊某小區(qū)業(yè)主唐某因20元錢的停車費與市場保安產生糾紛,發(fā)生打斗。唐某臉部、頭部、腿部都被打傷。當天中午,唐某的兒子唐某某為了泄憤,便糾集了以譚某為首的幾名社會閑散人員,在市場內對多名保安進行辱罵、毆打。
接到報警后,石峰警方迅速組織專案組進行調查。案發(fā)當天,警方就明確了涉案的6名犯罪嫌疑人身份,并在當晚抓獲了其中的兩名主犯劉某和譚某。
隨后,警方加大力度,將譚某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成員全部抓獲。經過審訊,民警又從他們身上挖出多起尋釁滋事案件。目前,此案已經在石峰區(qū)人民法院進行了一審判決,主犯譚某獲刑2年2個月。
石峰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大隊長曹亞軍說,他們不管是涉黑涉惡的大案件,還是和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小黑小惡行為,都要堅決予以打擊。
據(jù)了解,石峰公安分局自掃黑除惡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共打掉了涉及套路貸、暴力傳銷、暴力討債,插手民間經濟糾紛等9個涉黑涉惡犯罪團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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