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賢利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公告
汪賢利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已經(jīng)瀏陽市公安局依法立案偵查,并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為維護債權人利益,查清案件事實,公安機關將對汪賢利的債務進行登記、確認和調查取證。請與汪賢利發(fā)生過民間借貸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盡快按照本公告要求到公安機關進行登記和確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初步登記相關事項
(一)登記時間: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內。
(二)登記地點:瀏陽市白沙路9號,瀏陽市公安局7樓經(jīng)偵大隊。
(三)登記事項:本人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聯(lián)系電話、現(xiàn)住址、集資額、已收回本金額、利息額。
二、詢問確認事項
(一)辦案單位將通知集資人在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接受詢問。
(二)集資人確認須提供的材料
1.參與集資人個人有效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或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等。上述身份證明須同時提供原件及一份復印件,身份證正反兩面應復印在同一張A4紙上。
2.借款合同、借款憑證等憑據(jù)的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3.本人第一次集資至最后一筆集資的資金支付憑證及銀行交易明細(現(xiàn)金、轉賬或是POS機刷卡轉賬)、出借人收到借款人支付利息和退還本金等相關交易明細及憑證。
特此公告
長沙市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
長沙市公安局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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