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血濃于水,親兄弟之間凡事都有商有量,可是家住石峰區(qū)的陳先生與兩個親哥哥,在最近一段時間關(guān)系鬧僵了,他說兩個哥哥要把他趕出現(xiàn)在所居住的房子。這房子是過世父親遺留下來的,小兒子居住又怎么了呢?他們之間到底有什么樣的矛盾呢? 陳先生說,父親是今年八月底過世的,他與兩個哥哥是同父異母的兄弟。因為這幾個月手頭吃緊,他一家三口便搬進了父親遺留下來的房子居住,沒想到激怒了兩個哥哥。并且,他想盡快拿到父親所留下來的,屬于自己的一份遺產(chǎn),可是兩個哥哥遲遲不愿意分配下來。 據(jù)了解,陳先生不到三十歲,而兩個哥哥年近六十了,按理說,兩個哥哥看著自己長大,不至于在困難的時候不幫忙呀。為了找尋答案,16日下午,記者陪同陳先生找到了他的大哥,陳先生的大哥說,弟弟根本不把兩個哥哥放在眼里,就拿搬進父親房子的事來說,弟弟是擅自做的主,傷害了兄弟間的情誼和利益。 陳先生的兩個哥哥認為,弟弟經(jīng)常吃住在父親那,開銷比較大,并且在父親生前拿走了一張5000元的存單,所以在父親去世的前兩天,兩個哥哥悄悄的把父親的存折、房產(chǎn)證等物品進行了轉(zhuǎn)移。而弟弟夫妻兩這幾個月都不工作,眼看著小孩上幼兒園的錢都沒有,連吃飯的錢也沒有的情況下,才急于分錢,所以他們表示很反感。 現(xiàn)場,盡管陳先生一再要求大哥分配包括了父親喪葬費的在內(nèi)的五萬多塊錢,可還是遭到大哥的拒絕。陳先生的大哥表示,這錢不是不分,得父親的骨灰盒入土為安時再另進商議。 律師聶煒介紹 依照我國《繼承法》的相關(guān)規(guī)定,三兄弟都屬于合法的繼承人,他們都有要求依法繼承的權(quán)利,而且這個繼承不會是因為在父親生前用錢多少,或照顧的多少等一般情形,而導致繼承人喪失繼承權(quán)。同時,遺產(chǎn)的繼承應當在兩年法定訴訟時效內(nèi)完成。 打死不離親兄弟,因為錢的問題,三兄弟關(guān)系鬧僵實屬不該。我認為呢,做哥哥的有義務幫助弟弟度過困難,而做弟弟的陳文哲應當積極面對生活,自力更生,尊重兄長才是解決三兄弟之間矛盾的關(guān)鍵。通過法律途徑分配遺產(chǎn)問題那只是不得以的最后一步,這是所有人都不愿意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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