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經(jīng)詢問得知,老人叫石某登,今年69歲,潭溪鎮(zhèn)曹家村人,在家因與兒子石某發(fā)生爭執(zhí)被其打傷,請求派出所處理。
2月16日,潭溪派出所民警將石某登的兒子石某口頭傳喚到派出所執(zhí)法辦案區(qū),經(jīng)詢問,石某的回答讓人啼笑皆非:因其父親在家懶散不做事,石某心里不服氣,看不慣,2月15日晚上對石某登進行毆打。
后經(jīng)過民警進一步調查了解得知:石某登兒子石某性格比較內(nèi)向,平時反應有點遲鈍,如今四十好幾了,尚未婚娶,而其父親石某登是一個懶散之人,家里不太講究,石某母親五年前就過世了,從此更加缺少家的感覺。
石某心里一直認為自己找不到媳婦,就是因為父親小時候打罵他太多,將他打“傻”了,常為此耿耿于懷、積怨于心。加上石某登人懶,不會持家,石某就處處“看不慣”父親石某登,也因此曾多次毆打過父親。15日,雙方又發(fā)生爭執(zhí),石某再次揮拳向父,打傷了石某登,致使其眼部、鼻子受傷。石某登忍無可忍,報警求助。
了解情況后,民警對雙方進行了耐心的批評和教導,經(jīng)調解,雙方均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石某作為兒子,主動向父親石某登賠禮道歉,并保證以后不再發(fā)生毆打父親的事件,石某登作為父親,提出書面申請,放棄追究石某的法律責任,父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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