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 湖南省益陽市紀委近日通報兩起不作為、亂作為腐敗典型案例,其中益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長謝輝竟然擅自將已經下放的登記批準權收歸為“私權”,令人錯愕。
2015年11月,在未經集體研究的情況下,益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調整部分企業(yè)登記批準權限,將原已下放到政務中心窗口,可“一站式”辦結的三類前置許可經營項目收歸副局長謝輝本人簽字審批。謝輝分管政務中心窗口期間大部分工作日未在窗口現(xiàn)場辦公,導致許多辦理登記許可事項的企業(yè)在政務中心窗口受理、審核之后不得不又將注冊登記資料取出,前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找謝輝本人簽字審批。謝輝因此受到誡勉談話處理,益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被全市通報批評,并被責令限期整改。
在通報的另一起案件中,益陽市赫山區(qū)公路管理局副局長鐘志高在2010年4月至2017年5月期間,多次收受超載超限運輸車輛司機、車主及相關公司的好處費,并向公路路政執(zhí)法人員打招呼,嚴重阻礙市區(qū)兩級治超治限工作的正常開展,社會影響惡劣。鐘志高還涉嫌其他嚴重違紀行為,目前正在接受組織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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