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峰區(qū)檢察院依法對省檢察院、省公安廳掛牌督辦的張某如 等13名被告人以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6項罪名提起公訴。據(jù)悉,該案是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我市辦理的首例黑社會性質犯罪案件。
經(jīng)依法審查查明:2006年以來,張某如在醴陵市石亭鎮(zhèn)周邊,以“地緣”“血緣”為紐帶,不斷吸收宗族成員,形成了一個以張某如為首,張某安、張某甲、張某乙、張某兵、張某圓、劉某林等7人為骨干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犯罪組織人數(shù)眾多,以暴力手段橫行鄉(xiāng)里、欺壓百姓;拉攏個別基層干部和政法干警獲得庇護,逃脫減輕治安刑事處罰;煽動村民鬧事阻工破壞省重點工程建設。從2006年起,該組織稱霸一方,數(shù)次尋釁滋事,隨意毆打鄰里百姓,開設賭場非法攫取利益,涉嫌故意傷害、尋釁滋事、開設賭場、偽造公司印章、詐騙等多個罪名,給醴陵市石亭鎮(zhèn)當?shù)厣鐣钪刃蛟斐蓢乐仄茐暮椭卮笥绊憽?/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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