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價購買設備,威脅競爭對手,強迫簽訂協(xié)議,一個以周某文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在礦廠橫行“稱霸”,被醴陵警方重拳摧毀!
2018年6月,醴陵市均楚鎮(zhèn)青山村一螢石礦多次遭遇阻工,無法正常生產經營。均楚派出所處警查明情況后,對涉嫌聚眾擾亂單位秩序的彭某林、易某仁等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與此同時,警方獲取大量線索,發(fā)現此案涉案人員涉及多起案件。經深入調查,逐步鎖定以周某文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醴陵警方成立專案組,實行專案偵辦。
專案組查明:
2017年2月至2018年6月間,犯罪嫌疑人周某文、鐘某俊、彭某林等人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方式,在我市均楚鎮(zhèn)青山村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2017年2月-4月,周某文、鐘某俊、彭某林三人以辱罵、威脅等方式,強行逼迫承包合同未到期的斜井工程原承包人周某某退出工程,同時逼迫當時的礦廠負責人胡某某與其三人簽訂承包協(xié)議。
2017年3月,周某文、鐘某俊威脅逼迫挖機老板周某某將其挖機低價轉讓。
2017年12月-2018年6月,因鄒某接手礦廠終止承包合同,周某文、鐘某俊、彭某林索要巨額賠償款未果后,多次采取堵路、鎖門等方式阻止車輛正常出入,嚴重影響礦廠生產經營和員工正常生活。
同時還查明,2016年1月-2017年4月,犯罪嫌疑人周某文多次教唆、容留未成年人吸食冰毒。
2018年6月-7月,犯罪嫌疑人周某文(男,42歲,均楚鎮(zhèn)青山村人)、鐘某。校27歲,均楚鎮(zhèn)青山村人)、彭某林(男,40歲,均楚鎮(zhèn)青山村人)三人先后在醴陵、萍鄉(xiāng)等地被警方抓獲歸案。2019年1月21日,該案由醴陵市人民檢察院向醴陵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目前已進入審判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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