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廣大網友來說,在朋友圈、微信群中轉發(fā)信息是再平常不過的事情,但如果利用互聯網散布不實信息,你將被追究法律責任。 5月27日,邵陽市武岡市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發(fā)現部分微信群中有網民散布轉發(fā)關于“洞口張居遷殺人案”的不實信息,造成群眾恐慌。經查,違法行為人伍某(男,36歲,武岡市水浸坪鄉(xiāng)水浸坪村人)未經核實,將網上看到的所謂“張居遷已殺死7人”的謠言視頻散布到一個150余人的微信群中,被網民大量轉發(fā),引發(fā)惡劣的社會影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guī)定,武岡市公安局依法對散布謠言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人伍某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警方提醒 利用網絡惡意編造、散布虛假信息,擾亂公共秩序,應當追究法律責任,造成較大危害的,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希望廣大網民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共同維護清朗的網絡秩序,對于惡意造謠的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
(來源:武岡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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