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湖南省交通運輸廳、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財政廳聯(lián)合印發(fā)了《<湖南省高速公路路況服務質量與收費標準掛鉤管理暫行辦法>考評細則(試行)》(簡稱《細則》),明確高速公路收費標準與路況服務質量掛鉤,實行收費標準浮動管理。
根據《細則》,湖南高速公路路況服務質量考核評價指標包括路況和服務質量兩個方面,其中路況主要指公路養(yǎng)護相關指標,服務質量考核評價包括服務區(qū)服務、收費服務、車輛救援服務、車輛超限超載治理、路網運行監(jiān)測與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工作等六項內容,考核評價總分為100分。(一)路況質量和養(yǎng)護管理規(guī)范化。
路況質量考評采用由省交通運輸廳養(yǎng)護管理處室委托省公路事務中心或第三方檢測單位開展的每年度一次的路橋隧技術狀況監(jiān)測抽檢結果;管理規(guī)范化評價由經營管理者自評、社會評價和省交通運輸廳年終行業(yè)考核三個部分組成,其中社會評價及省交通運輸廳年終行業(yè)考核結果(含暗訪調查)為主要評價標準。(二)服務區(qū)服務質量。
由省交通運輸廳路政管理處室牽頭,委托省公路事務中心或第三方專業(yè)機構,對照考評標準,對服務區(qū)服務質量進行暗訪調查,作為日常和年終考評的主要評價依據,另參考“廁所革命”監(jiān)督檢查情況和市州交通運輸綜合執(zhí)法部門對服務區(qū)經營管理監(jiān)督檢查情況等。(三)收費服務質量。
由省交通運輸廳收費管理處室牽頭,委托省公路事務中心會同高速公路聯(lián)網收費中心或第三方專業(yè)機構,對照考評標準,對收費秩序尤其是收費排隊超1km的情況及出現的次數、收費車道特別是ETC車道開啟率及通過率、收費服務有效投訴率及群眾來信來訪、投訴舉報和輿情反映問題開展的監(jiān)督檢查作為日常評價;每年第四季度組織開展一次專項檢查作為年終考評。(四)車輛救援服務。
由省交通運輸廳路政管理處室牽頭,委托省公路事務中心會同各市州交通運輸綜合執(zhí)法部門,對照考評標準,重點對車輛救援隊伍配備情況、救援服務規(guī)范化、救援服務有效投訴率等進行考評。(五)車輛超限超載治理。
由省交通運輸廳路政管理處室牽頭,委托省公路事務中心會同省高速公路路網運行監(jiān)測中心及各市州交通運輸綜合執(zhí)法部門,對照考評標準,對高速公路超限率數據、入口超限檢測設備建設及運行維護、高速公路入口阻截勸返管理等情況進行考評。(六)路網運行監(jiān)測與應急管理。
由省交通運輸廳應急處室牽頭,委托省公路事務中心會同省交通運輸廳科技信息中心等有關機構,對照考評標準,對高速公路運營管理者采用視頻巡查檢查、機電系統(tǒng)運行監(jiān)測、值班電話核查等方式進行考評。(七)安全生產工作。
由省交通運輸廳安全綜合管理處室牽頭,委托省公路事務中心會同有關部門,對照考評標準,重點對安全“隱患清零”工作及落實“一單四制”等情況進行考評。考評采取經營管理者自評、社會評價、第三方評價等多種方式,由湖南省交通運輸廳牽頭會同有關部門、第三方專業(yè)檢測機構,對照考評細則組織開展日常評價和年終考評。年度考評成績得分=日常評價得分*40%+年終考評得分*60%+加分項目得分。同時,為鼓勵高速公路經營管理者改革創(chuàng)新運營管理思路和運營服務模式,在提高路況服務質量等方面作出了顯著成績和突出貢獻,并受到省人民政府和交通運輸部及以上級別表彰獎勵的,在年度考核評價中適當加分,總加分不超過5分。
對年度考評結果在85分以上但單項考評結果不達標的,由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采取約談、通報批評等措施責令限期整改。如果高速公路經營管理者對考評結果有異議的,可在5個工作日之內向省交通運輸廳提出異議復核申請。
(文 | 湖南省交通運輸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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