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底,嵩山路派出所接到河西某煙酒商行老板尹先生報警稱,從去年11月份開始,一名自稱是熟人介紹的男子來到他們店里說,自己結(jié)婚要購買煙酒飲料等。
尹先生覺得這是一個好事,又是朋友介紹的,肯定比較靠譜,當時就先把煙拿給了這名男子。
接著,男子又稱自己是某公司股東,年底應(yīng)酬需要大量煙酒,但需要開具相應(yīng)的發(fā)票。老板尹先生當時覺得這是公司的正規(guī)程序,便沒有起疑心。就這樣,男子又以各種理由,向該煙酒商行拿走了十萬元的煙酒。
嵩山路派出所刑偵中隊中隊長張文攀說,到了辦酒席的時間,尹先生就到那個酒店,發(fā)現(xiàn)根本沒有這個酒席。于是他立即詢問了那家公司,對方也稱沒有這個人,明白自己受騙了的尹先生立即報了案。
接到報警后,民警立即進行調(diào)查,并通過對煙酒商行提供的電話與該男子聯(lián)系,多次讓其到派出所接受詢問。
近日,該男子來到派出所自首,對其以辦酒席為由詐騙香煙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楊某,本地人,35歲,他說依照辦酒席的習(xí)慣,通常在采購煙酒時可以先賒賬,他便鉆了這樣的空子,屢屢得手。楊某得手后,將這些詐騙得來的煙酒以低于市場價變賣。
據(jù)了解,楊某在外欠了很多錢,變賣的錢一部分就償還了外賬,另一部分自己揮霍掉了。目前,楊某已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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