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湖南省機構編制委員會召開新聞發(fā)布會,通報全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進展情況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各加油站、加氣站、油氣混合站項目環(huán)境影響報告書(表)審批,可直接由市級環(huán)保部門進行審批,不需上報省級環(huán)保部門了。
而這只是湖南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一個縮影。今天上午,湖南省機構編制委員會召開新聞發(fā)布會,通報全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進展情況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年以來,湖南重點在全省范圍內開展行政審批事項清理工作,到目前為止,省本級和大部分市縣已完成清理工作并公布了行政審批事項目錄。9月25日省人民政府還公布了《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取消下放和保留的省級行政許可事項目錄的決定》。
湖南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黃愛華介紹,這次清理的目的,主要是全面摸清各級政府部門行政審批事項底數,建立行政審批事項清單,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奠定堅實基礎。此次清理的范圍主要是省、市、縣三級具有法定依據的行政許可事項和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包含子項)。其中,省本級所涉行政機關和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不含中央在湘單位和省直黨群系統(tǒng))共54個。
黃愛華介紹,在這次清理中,省本級各部門共上報行政審批事項511項,其中:行政許可事項378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133項。經審核甄別,各部門上報的378項行政許可事項中,取消行政許可事項5項,下放行政許可事項37項(含子項),保留省本級行政許可事項305項;其他不具備合法有效依據的審批事項不列入《目錄》。
各部門上報的133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中,不具備合法有效依據的75項,合法有效的58項。根據《國務院關于清理國務院部門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通知》(國發(fā)〔2014〕16號)精神,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待國務院有關政策明確后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分類處理,逐步取消。
此次被取消的5項行政許可事項分別為:樣機試驗合格證核發(fā),三、四級礦山救護隊資質認定,權限內使用有毒品作業(yè)場所職業(yè)衛(wèi)生安全許可證核發(fā),向國外申請專利專項資金資助中第三方檢索機構認定,煤礦礦長資格證核發(fā)。
下放的37個事項中,有22項涉及各種建設項目的環(huán)境影響報告書(表)的審批權下放,即它們的審批權限由省環(huán)保廳下放至市級主管部門,比如垃圾衛(wèi)生填埋項目,危險廢物收貯、轉運項目和醫(yī)療廢物處置改、擴等民眾關注的項目環(huán)境影響報告書(表)審批權限,均已下放至市級環(huán)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此外,河道范圍內采砂等生產作業(yè)許可事項,不再由省交通運輸廳實施,而由省水運局四個直屬航道局和市級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實施。省立項的國道、省道建設項目施工許可及竣工驗收,也不再經省交通運輸廳的審批,而由市級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同時,高等學校副教授評審權審批和華僑回國定居審批這2項審批對象為公民的行政許可事項,實施機關已由省級政府部門變更為下級機關。
對各級政府工作部門行政審批事項全面“清權”完成后,下一步,省機構編制委員會將重點做好“曬權”、“減權”、“制權”工作。將行政許可事項目錄和全面再造的流程圖錄入湖南省網上政務服務和電子監(jiān)察系統(tǒng)及時進行更新,實現全程、實時監(jiān)控。積極探索推行并聯審批、聯合審批、網上審批,進一步改革審批方式。
同時,對現有省本級305項行政許可事項特別是一些事關投資環(huán)境、社會反映強烈、急需放權松綁的事項進行重點梳理,提出下一步取消、下放的意見,成熟一批,提請省政府研究一批,及時向社會公布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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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是指:由行政機關及具有行政執(zhí)法權的事業(yè)單位或其他組織實施的,除依據法律、法規(guī)和國務院決定等確定的行政許可事項外的審批事項,形式主要包括審批、審核、核準、核查、同意、確認、驗收、驗證、備案、年審(檢)、登記、會審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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