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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十八 史部十四
《保越錄》卷五十八 史部十四
《保越錄》·一卷(浙江吳玉墀家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載元順帝至正十九年明師攻紹興事。是時明將為胡大海,御之者張士誠將呂珍也。凡攻三月,卒不能下,乃還。是《錄》稱士誠兵曰“我軍”,稱珍曰“公”。殆士誠未亡時,紹興人所紀(jì)。其中稱明為“大軍”,及“太祖高皇帝”字,則疑士誠亡后,明人傳鈔所改耳。紹興自是以后,猶保守八年,及至正二十六年,始歸於明。珍亦至是年湖州之?dāng),乃降於徐達。雖初事非主,晚節(jié)不終,而在紹興則不為無功矣。大海攻紹興挫衄,及其縱兵淫掠,發(fā)宋陵墓諸惡跡,《明史》皆不載。所錄張正蒙妻韓氏、女池奴、馮道二妻抗節(jié)事,《明史》亦皆不書,尤足補史傳之遺。
卷五十八 史部十四
○傳記類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