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費1.6萬元托人“擇校入學”
孩子入學無果要求退款
對方囂張回應:退不了,你報警吧
事情究竟該如何解決?
來看記者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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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幼升小家長犯愁
幼兒園同學家長自稱有熟人
付1.6萬元委托對方運作
等待一年未能辦妥
要求退款對方稱錢已花完
去年夏天,夏女士的孩子從幼兒園畢業(yè)
即將升入小學
因為孩子被分去的小學離家較遠
忙于工作的夏女士和丈夫為此犯了愁
夏女士告訴記者
這名自稱“教育局有人”的男子姓李
是夏女士孩子幼兒園同學的家長
因為平時偶爾有接觸
她選擇了相信對方所謂的運作
并分別在去年6月和7月
給對方轉賬了一萬元和六千元
李某對夏女士說
“叔叔是教育廳的領導”
要夏女士相信他
沖著對方信誓旦旦的承諾
夏女士等待了一年
可至今,結果依舊是無法轉學入讀
因此,夏女士向對方要求退錢
而對方的回應,卻令人大跌眼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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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對方聲稱錢已花光
表示“幫忙”是為了面子
雙方經(jīng)協(xié)商達成一致
已退還一萬元費用
律師:切勿輕信所謂“運作”
遵守教育公平原則
夏女士告訴記者,當初對方曾向她承諾
“若事情未能辦成,可以全額退款”
再次找到對方時,李某的說辭卻變成
“錢已經(jīng)全部花完”
夏女士支付給李某的這1.6萬元
究竟去了哪里?
又用在了什么地方?
對方給出了這樣的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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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問到自己所謂的“走關系”時
李某是這樣解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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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xiàn)場,李某與夏女士
就退費的問題進行了私下協(xié)商
而李女士也在鏡頭前
深刻反思了自己的行為
截至記者發(fā)稿前
李某已與夏女士達成一致
并退還了1萬元費用
對于這件事,律師告訴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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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不正當手段辦理入學
破壞了教育公平及招生公平
廣大家長應當通過正規(guī)途徑辦理入學
如遇上當受騙
可及時向公安機關報警
或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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