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基層派出所 也可辦理異地身份證
異地居民可就近辦理,30日后領證 提醒:首次申領身份證等8類情形不受理
昨日,長沙市公安局對外公布,為使在長沙的外地戶籍居民辦證更便捷、更滿意,即日起,長沙在全市基層派出所全面啟動全國跨省異地身份證和省內異地身份證辦理服務,實現(xiàn)辦證對象全國“全覆蓋、全對接”,辦證地點全市“全覆蓋、全對接”,讓更多群眾在長沙享受便捷辦證紅利。
長沙市公安局人口與出入境管理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對需要辦理居民身份證的全國各地居民,可預約到全市各分局、縣市局及派出所任意一個辦證窗口,就近辦理居民身份證。
據(jù)介紹,辦理身份證時的受理依據(jù)是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居住證、護照、駕駛證等公安機關頒發(fā)的能夠證明本人身份的合法有效證件,交驗原件,留存復印件。在我省大中專院校就讀的外。ㄊ校┘畬W生無以上證件的,可提供學生證或學籍證明,交驗原件,留存復印件。
受理點工作人員對申請人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申請到期換領的,還應當交驗原居民身份證。系統(tǒng)登記信息與申請人提供證件信息一致的當場受理,由受理點工作人員在辦證系統(tǒng)中按照身份證文字、圖像和指紋信息標準采集申領人信息及聯(lián)系電話,打印《居民身份證受理登記表》,本人簽字確認。
據(jù)悉,異地居民身份證到期換領收取工本費每證20元,遺失補領、損壞辦理每證收取40元。自異地居民身份證辦理業(yè)務受理之日起,申請人30天后帶《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受理點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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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類情形不予受理
異地居民需要注意的是,辦理身份證業(yè)務時有以下8類不予受理的情形:
1公安機關人口數(shù)據(jù)庫中無信息、無圖像的
2重證號、重記錄信息的
3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人口主項信息不一致的
4制證圖像與人口數(shù)據(jù)庫圖像不一致的
5有偽造、變造、買賣、冒領、騙領、冒用居民身份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護照、駕駛證和買賣、使用偽造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護照、駕駛證等國家機關證件行為未作處理的
6屬于國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推送的不良信用記錄人員
7相貌特征發(fā)生較大變化且居民身份證未登記指紋信息,難以確認身份的
8異地居民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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