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晚報記者昨日從市人社局獲悉,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長沙市最低工資標準全面提高,城區(qū)最低工資標準調為1390元/月,與2010年的665元相比,5年來翻了一番。
據了解,今年全國已有19個地區(qū)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為14.1%。今年1月1日起,湖南省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勞動者)檔次調整為1390元/月、1250元/月、1130元/月、103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勞動者)檔次調整為13.5元/小時、11.9元/小時、11.4元/小時、10.7元/小時。
去年,長沙最低工資標準最高檔為1265元/月。此次調整,長沙城區(qū)(芙蓉區(qū)、天心區(qū)、岳麓區(qū)、開福區(qū)、雨花區(qū)、望城區(qū)、長沙高新區(qū)、長沙經開區(qū))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39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3.5元/小時,均為全省最高檔;長沙縣、瀏陽市、寧鄉(xiāng)縣最低工資標準125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1.9元/小時,為全省第二檔。據悉,長沙最低工資標準包括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各種社會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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