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長沙警方連續(xù)查處了兩起涉公交車安全案件,在第一時間進行了調查取證,并進行了依法處理,有力地維護了社會治安秩序,確保了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018年11月18日上午,夏某智(男,28歲)在乘坐387路公交車時,因不滿公交司機吳某的服務態(tài)度,在車輛行進過程中毆打吳某,隨后逃離現(xiàn)場。接到報警后,岳麓公安分局觀沙嶺派出所迅速展開調查,于11月20日8時許將夏某智抓獲。目前,夏某智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中。
11月19日12時許,彭某(男,61歲)乘坐W101路公交車時,因在某招呼站(公交公司未在此設站臺)下車問題,要求公交車司機停車未果,遂搶司機方向盤,迫使司機踩急剎緊急停車。接到報警后,望城區(qū)公安局靖港派出所迅速展開調查,將彭某抓獲。目前,彭某已被警方行政拘留,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警方提醒,在公交車等公共交通工具上,毆打、謾罵司機、搶奪方向盤是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廣大市民要引以為戒,遵守公共秩序,文明乘車,遇到個別乘客有上述違法犯罪行為應及時予以制止。公交司機如遇乘客干擾駕駛,要立即果斷靠邊停車,確保安全,并及時撥打110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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