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27歲奔馳車主深夜醉駕車毀人亡!事前曾叫代駕 中途代駕卻被罵下車

面目全非的奔馳小車( 黃海文 攝)
11月18日凌晨4:10,長沙市勞動路,隨著一聲巨響,一輛白色奔馳撞上路中間的大樹,車主當場死亡,車輛報廢。這起交通事故,從最開始喊代駕駕駛奔馳小車,到中途代駕司機下車,到最后駕駛員確認死亡,僅僅只有25分鐘,當時究竟發(fā)生了什么?事故車主王某系長沙人,現年27歲,與妻子在同一企業(yè)工作,擔任企業(yè)高管。11月26日下午5時,在河西某企業(yè),妻子聶女士回憶,11月18日凌晨4點,她丈夫與朋友聚餐遲遲未能回家。她連續(xù)給丈夫打了4個電話,均無人接聽。凌晨4:58時,聶女士突然被急促的電話鈴聲叫醒,是交警部門打來的,“你丈夫出事了……”心急如焚的聶女士匆匆趕到長沙市勞動路,發(fā)現自己家的車撞在路中的一棵大樹上,主駕駛位上的丈夫已經死亡,見此情景,聶女士痛苦得幾乎暈厥過去。事后,長沙市雨花區(qū)交警大隊對死者王某進行血液化驗,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達200mg/100ml。聶女士原本以為,丈夫酒駕出車禍身亡是自己不懂得珍惜自己。但在交警部門調取沿途監(jiān)控后,聶女士大吃一驚:事發(fā)前竟有一陌生男子曾坐在丈夫身旁的副駕駛位上!她馬上聯系當晚參與聚餐的朋友,才知道,副駕駛上的陌生男子竟是朋友替丈夫請的代駕司機。“這個代駕司機太不負責任了!他的不履職行為導致我丈夫酒后駕車并車毀人亡!”聶女士氣憤地說。在雨花區(qū)交警大隊,聶女士觀看了全部監(jiān)控視頻。3:55分,朋友送她丈夫走出白沙路的夜宵店‘紅姐火鍋店’并上車;4:05分,代駕司機將車停在芙蓉中路政治干校門口,自己下車走了;4:10分,她丈夫發(fā)生車禍,不久交警趕到現場;給死者王某叫代駕的是當晚參與聚餐的陳先生。11月27日上午,陳先生回憶稱,當晚在“紅姐火鍋店”聚餐的共有8人,“我是第一次認識王先生,當晚喝得并不多”。分別前,陳先生發(fā)現王某喝得太多,為防意外主動幫王某聯系了代駕。“我是從酒店服務員提供的代駕名片上聯系的代駕!瓣愊壬f,沒過不久代駕就趕到了,他與朋友一起將王某扶上車,看著車啟動后他才離開。“18日凌晨,聽說他出了車禍,我驚訝得說不出話來!标愊壬f,“我明明給他請了代駕,為何他還獨自駕車?”那么,代駕司機為何棄車而去?途中究竟發(fā)生了什么竟讓醉酒的王某獨自駕車?記者調查了解到,代駕司機余某現年30歲,岳陽人,是長沙鴻天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的代駕司機。事發(fā)前,他在該公司上班時間不到3個月。18日凌晨4:05,他取走車主王某的車鑰匙獨自離去。當天中午12時,直到交警部門找到他,他才交出王某的車鑰匙。記者:“當天凌晨,你接到這單業(yè)務上車后,發(fā)生了什么?”余某:“我上車后,問王老板他家住哪里?但他不告訴我目的地,還問我是誰?為何開他的車?我跟他解釋,他聽不進。”余某:“有。在一個路口,當時是紅燈,我停在那里,他要我闖過去,我不聽,他開始發(fā)脾氣,一直罵我。”記者:“車一開始是你在開,為什么你后來坐到了副駕駛位上去了?”余某:“車沒走多遠,他要我停車,說要下車小便。我們就一起下了車。上車的時候,他直接走到了主駕駛位,讓我走。我怕他出事,就坐在副駕駛上!余某:“車上了芙蓉中路后,他還在兇我,我很害怕,因為我以前也被醉酒的車主打過。于是我拿著車鑰匙下了車!余某:“沒有,我給我所在的公司負責人周總打電話,告訴他我遇到的突發(fā)情況,他讓我回去,等我打完這通電話,王老板已經自己開車走了!記者:“碰到這種特殊情況,你們公司有沒有規(guī)章制度告訴你們如何處理?”余某:“我不清楚,我們老總告訴我們,遇事就給他打電話,我也是這么做的。出事后第二天,公司出了一個通告,要求我們碰到這樣的特殊情況,第一時間報警!11月27日下午,記者撥通長沙鴻天汽車服務有限公司負責人周某電話,就該起意外事件詢問其看法。周某反問記者:“有何看法?我能有什么看法?”隨后匆匆掛斷電話。記者再次撥打周某電話時,對方手機已處于無人接聽狀態(tài)。湖南華略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黃繼軍認為,王某的朋友通過手機為其叫了代駕服務,代駕公司指派余某接單,雙方形成服務合同關系,公司負有將客人安全送達目的地的義務。“無論出于什么原因,代駕中途把醉酒客戶扔在路邊,沒有盡到將顧客安全送達目的地的義務,是違反合約的一種表現,須擔責!秉S繼軍律師表示,代駕司機的代駕系履職行為,相應責任應由代駕公司承擔。同時,王某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酒后不得駕車應有清醒認識,對事故發(fā)生亦具有過錯,應承擔一定責任那么,站在代駕司機的角度,如果遇到客戶強制要求其下車的狀況,他們該如何免責?“這種特殊情況下,代駕司機應該采取呼叫其他代駕替補、禁止機動車繼續(xù)行駛、報警等措施,如果以上步驟仍然不能阻止客戶冒險駕駛的,代駕及代駕公司不承擔責任!秉S繼軍律師表示,本次事故中,代駕余某顯然沒有采取積極的合法措施防止危險事故的發(fā)生,沒有免責理由。黃繼軍律師同時認為,本案中,與王某共同飲酒的酒友,特別是勸酒的酒友,沒有完全盡到安全注意的義務,同樣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本案中的酒友雖然幫王某找了代駕,但沒有安排專人負責將王某護送到家或者將王某交給其親屬手中,讓王某徹底脫離危險處境,最后導致了事故的發(fā)生,王某的酒友們仍然要承擔一定的責任!罢埩舜{,不一定就意味著讓酒友徹底脫離了危險的處境,以后碰到此類事情,大家一定要多多注意。”據記者了解,長沙鴻天汽車服務公司以掛靠形式進行代駕工作,員工僅憑一張駕駛證就能上崗,上崗前既沒有經過正規(guī)的培訓,也沒有遞交相關的上崗基本資料(如健康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等等)。代駕服務是通過向“客戶”提供代替駕車的服務而收取費用,服務對象通常是醉酒者、無能力或無權限駕駛者。代駕公司應制定潛在緊急情況和事故的應急預案,確保代駕人員熟悉緊急情況的應急處理。但在長沙,類似長沙鴻天汽車服務公司的很多提供代駕服務的公司并沒有類似的規(guī)章制度,也無法向員工提供應急處理方案,僅憑“有事打電話”的臨時應急方式,并不能有效預防類似事件的發(fā)生,代駕行業(yè)亟需規(guī)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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