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心的市民發(fā)現(xiàn),交通違法時除了我們常見的扣分罰款外,居然還有這樣奇怪的罰單:罰款0元記0分。 罰0元記0分的“警告”不是玩笑 警告是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行政處罰的一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條之規(guī)定: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有警告、罰款、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和行政拘留五種。警告是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行政處罰中最輕的一種。 17日,雨花交警大隊民警在車站路桂花路口對不遵守交通信號燈通行的行人開具了“警告”處罰決定書,短短2個小時的整治,共查處行人闖紅燈交通違法行為18起,進行批評教育的同時并開具了“警告”處罰決定書。 長沙交警接下來將會以非機動車、行人交通違法多發(fā)時段、路段、路口為重點,堅持廣泛宣傳與正確引導、深入教育與嚴格處罰、集中整治與常態(tài)查處、完善設施與規(guī)范管理相結合,實現(xiàn)非機動車、行人文明交通意識明顯增強、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道路通行秩序明顯改善目標。 哪些行為會收到“警告”罰單? 駕駛行為 1、駕駛中型以上客貨車、校車、危化品運輸車之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低于規(guī)定時速10%以下的; 2.、駕駛中型以上客貨車、校車、;愤\輸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10%以下的; 3、在限速低于60公里/小時的公路上超過規(guī)定車速50%以下的; 4、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低于規(guī)定時速20%以下的。 行人 行人的輕微交通違法行為會被警告,處罰教育糾正后予以放行。 (警務通截圖) 已批評教育了,為何還要警告處罰? 交警現(xiàn)場糾違時已經批評教育,為什么還要警告處罰? 其實警告與批評教育不同。警告是一種行政處罰,帶有強制性,比批評教育更為嚴厲和規(guī)范;而批評教育是思想教育的一種常見形式,本身不帶有強制性。兩者的適用對象也不同,警告針對的是情節(jié)輕微的違法行為,批評教育針對的是個人的一般錯誤。 如何進行處理? 1、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如果駕駛人在高速公路上被電子警察抓拍,并被處以“警告”處罰后,駕駛人一定要及時前往交警部門接受交通安全教育處罰,開具“警告”處罰決定書,消除車輛的違法狀態(tài)。 2、因輕微交通違法行為被民警現(xiàn)場查獲,批評教育后并現(xiàn)場開具“警告”處罰決定書,予以放行的,視為消除違法狀態(tài),無需再進行其他處置。 交警鄭重提醒 “警告”處罰,體現(xiàn)了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也是對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措施之一。 不罰款不等于不處罰,不罰款不等于沒違法,不罰款不等于能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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