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賓市南溪區(qū)公安分局在“迎慶1號”專項行動中成功打掉一個跨區(qū)縣流竄的 “套路貸” 惡勢力集團,共抓獲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為受害人挽回損失100余萬元。 2019年1月,一個名叫強仔的男子連續(xù)多次敲響了南溪區(qū)某小區(qū)住戶小芳的大門,強仔手持小芳所住房屋的房屋產權證,要求小芳搬家,聲稱小芳居住的這套房屋他已購買,無奈之下,小芳報了警。 房子不可能“無緣無故”就換主人,這是民警初審案情時的第一反應。 為了徹底查清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民警立刻趕到區(qū)不動產管理中心進行調查,通過查閱相關檔案資料,發(fā)現(xiàn)該房屋產權的確過戶到了強仔的名下,而過戶資料中有一份小芳與楊某某的房屋買賣合同和一份小芳全權委托楊某某處置房產的委托書,而小芳則堅持稱自己從未委托他人處置該財產。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正在民警謀劃打開案件偵破的突破口時,又一名群眾王某找到了辦案民警。
原來,王某以49.8萬元價格買了一套房屋,全款付清后,卻不能辦理過戶手續(xù),多次聯(lián)系賣家始終未果,遂想到報案尋求幫助。而陡然引起民警警覺的,是王某合同上所買的房屋,正是小芳和強仔正在確認歸屬的房屋;賣方,則正是強仔。
解鈴還須系鈴人。辦案民警通過案偵研判,分析小芳應該并非不知情,應該還有“內情”未向公安機關吐露,于是,辦案民警通過反復與報案人溝通交流,多路開展調查工作,逐漸獲得了更多的線索,案情也逐漸明朗了起來。
原來,整個案件的起因,竟然是個人的貪念。
2019年1月,一個名叫牛某某的男子向小芳宣傳,他可以為小芳辦不用還的貸款,成功后僅需收取貸款總額的30%作為傭金。利益誘惑之下,小芳心動了。于是,牛某某引見她和所謂的“貸款公司”簽訂了兩份合同,一份為借款30萬元的協(xié)議和借條,借款協(xié)議約定到期違約金“天息為總借款額的10%”;另一份為小芳將該住房以30萬價格賣給楊某某的買賣協(xié)議。
合同簽好后,楊某某如約向小芳的銀行賬戶打了30萬元,牛某某向小芳收取傭金9萬元后,又以賄賂王某某就可以不還貸款公司錢為由,再次向小芳騙取5.4萬元現(xiàn)金。后來,幾名犯罪嫌疑人又將此房以強仔的名義賣給了不知情的王某,于是出現(xiàn)了本文開頭的一幕。
為盡快將犯罪嫌疑人繩之以法,南溪區(qū)分局增強專案組力量,依法嚴查該“套路貸“惡勢力犯罪集團。2019年3月7日,專案組對該犯罪集團進行縝密布控、集中收網(wǎng),一舉將其中4名犯罪嫌疑人抓捕歸案。
3月27日,專案組民警在翠屏區(qū)將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抓獲歸案。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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