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份,我國反家庭暴力法正式頒布,在這實行的一年里,又有多少受暴力的家庭從中得到了幫助,關鍵的問題,咱們女同胞,嫁到哪個省更安全?今天我們這份數據就為你詳細解讀家暴的真相。
家庭暴力在離婚案件中是一個比較重要的情節(jié),不僅是法定離婚跟賠償的理由,還在獲取撫養(yǎng)權方面至關重要。而近兩年層出不窮的家暴案件的新聞又一次引起大家的重視。
在采訪中大家聽到家暴的第一反應,就是一定要站出來通過法律的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利。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受害的一方真的能做到嗎?近日,有律師就匯總了2014年至2016年全國的94571件家暴案例,對此進行了分析,其中顯示,38名男子遭遇了妻子的家暴,剩下的99.9996%是男性被指施暴。而山東,河南,湖南的家暴率位居榜首。
律師吳杰臻表示:“山東是以8205件位居榜首。河南6986件。我們是想通過這個數據來看一下現在家暴維權的現狀,看看我們現在到底哪個環(huán)節(jié)出了問題。”
記者發(fā)現,在數據中頗為令人驚訝的一項是,在這94571件家暴離婚的案件中,只有3741件被法院認定為家暴,僅占3.96%。
吳律師表示:“他們傳統(tǒng)上講,一開始都是被動的接受,我們統(tǒng)計中發(fā)現,家暴中的報警率只有9.5%!
除了少數報警的之外,還有不少受害者選擇了向第三方求助,其中有494件向親屬求救,有454件到居委尋求幫助。在家暴認定中取證也是比較困難的一項,受害者不了解除了傷情鑒定和照片以外,還有一項非常重要的證據,那就是在新修訂的反家庭暴力法中的一個新規(guī)定,如公安機關認為家暴事實成立,將會開具一份告誡書,而這份告誡書也將作為日后法庭中重要的證據來源。
吳律師表示:“我們很遺憾的看到,在這9萬多份案件中,只有77份告誡書,告誡書上是寫明了家暴方的施暴行為,不僅可以申請人身保護令,還可以作為最終認定家暴的王牌證據!
數據中還顯示在眾多案件中僅有84件申請了人身保護令,比率非常低,賠償金額僅在1000元到3萬元之間不等。而吳律師也給家暴的受害者支招,在第一時間報警,拿到告誡書,再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是維權的最好途徑。
其實很多家暴的受害者都有機會獲得法律最好的保護,但是前提是要有維權的意識。如果不報警,不向法院求助,那是很難再維護到自己的權益。家暴很可怕,一味的忍讓更可怕。希望這份大數據能夠讓遭受家暴的人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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