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先生給96566求助,說他買了一輛網約車掛靠在公司,現(xiàn)在合同到期,想要轉到個人名下,卻遇到了難題。
張先生:2018年10月份,買了一輛天籟,當網約車,當時網約車比較盛行,實施雙證,當時也有一定的寬裕時間,想多增加點收入。但是在2020年產生了疫情,網約車也不好跑了,所以這個車一直當私家車來開。
張先生說,他是2018年和青島愛車島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簽訂的車輛購買掛靠經營服務合同,合同有效期三年,從2018年10月15號到2021年10月14號,合同約定,乙方掛靠甲方從事客運經營,車輛保險必須由甲方統(tǒng)一辦理營業(yè)保險。
張先生:今年八九月份,因為我的三年期合同馬上到期,聯(lián)系他們進行保險,還有轉到個人名下這個事的時候, 發(fā)現(xiàn)愛車島公司已經聯(lián)系不上, 對接的是大橋公司,大橋公司就是以各種理由,阻礙車輛過戶。
按照合同,張先生想把車輛過戶到自己名下,但是卻再也聯(lián)系不到青島愛車島汽車服務有限公司,而是由青島大橋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對接相關事宜。對方表示,張先生想要過戶,需要繳納每個月400塊錢的掛靠費,還有違約金保險等款項。
張先生覺得,當初自己是和青島愛車島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簽的合同,而且對方也口頭承諾過,在他們公司買保險,這期間不會有其他費用,現(xiàn)在青島大橋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卻讓他們交掛靠費等費用,他接受不了,那么青島愛車島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和青島大橋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到底是何關系呢?
青島大橋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現(xiàn)在這個關系你不用管,這個關系就這么個情況,現(xiàn)在愛車島的司機想轉。首先要看合同,相關的合同,不是說不給轉,按照合同需要交一些費用,每一輛車的狀況也都不一樣,費用是不是要結清。
張先生來到了青島大橋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他們也沒有說明與青島愛車島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之間的明確關系,只是表示,按照合同,張先生需要交一些費用。
最終青島大橋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的負責人也沒露面,對于她所說的這筆費用,張先生覺得非常不合理。
在張先生提供的合同中有這么一條:平臺考核標準,不接受平臺基礎考核 或未達到考核將收取400元每月的管理費,張先生說,他買車至今從來就沒有什么平臺考核,他會繼續(xù)進行維權。
張先生:按照目前的這種交談方式,肯定是解決不了,下一步我已經走了法院起訴這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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