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位置少,停車費昂貴
并且隨著新能源車推廣
不少車輛需要長時間使用車位充電
近日
南京董先生發(fā)現(xiàn)在停車場充電后
被收取高額占位費
這讓他無法理解
董先生在南京長虹路花卉市場上班,平時開新能源貨車送貨。不久前的一天,他下班后像往常一樣,將車安置在停車場,順便給車充電。
然而在充滿電后,董先生忘記挪車,以至于長時間霸占充電樁。經(jīng)過一夜,充電樁App顯示,董先生超時占用754分鐘,需要支付150.8元的費用。
仔細查看后,董先生注意到這款“特來電App”上曾發(fā)出過提醒,占位費是2毛錢一分鐘。但董先生立刻算了一筆賬,他所駕駛的是小型貨車,晚上8點以后,停車場每小時收費6元,而特來電的占位費是每小時12元,貴了一倍。對于這筆收費,他表示不能理解。
夜晚本身就不是充電的高峰期,如此“高昂”的占位費合適嗎?
特來電充電公司客服人員表示:針對董先生的問題,在App上已經(jīng)做出相關(guān)提醒,讓他及時挪走車輛。占用車位將按照0.2元每分鐘收取,前30分鐘免費,上限金額是1000元。
對于價格貴的疑問,客服工作人員解釋稱,占位收費標準根據(jù)城市不同、充電站位置不同略有差異。長時間占用充電樁給其他客戶造成不便,也降低了充電樁的使用效率,并且占位費的數(shù)額也低于同時長的充電費用。
南京12315熱線工作人員回復(fù)稱,App上既已顯示相關(guān)收費標準,就很難認定商家存在價格違法。
不僅是董先生,許多新能源車主都有被收占位費的經(jīng)歷。但是各家充電站的收取費用標準不一。對于大部分車主而言,超時占位往往都是疏忽大意造成的,適當(dāng)收取一點超時占位費,大家都能理解。
但目前,行業(yè)內(nèi)對于超時占位費的并沒有統(tǒng)一的標準。例如,長虹路停車場特來電公司收取兩毛錢一分鐘,山西路的萬馬充電收取五毛錢一分鐘。除了收費標準不一,車主們還發(fā)現(xiàn),超時占位費只能針對充電車輛,如果不充電,或者燃油車占車位,充電站并沒有辦法收取相關(guān)費用。
在南京集慶路26號地下停車場,雖然空位很多,但多輛燃油車還是停在了充電車位上,這讓前來充電的車主感覺不便。但每個充電站點的服務(wù)人員有限,有時無法通知其他車主挪車。
新能源車車主們表示,充電公司不能以收占位費來代替人員管理。網(wǎng)約車是共享充電站使用的主力軍,一般來說,中午和晚上是充電的高峰期,多位網(wǎng)約車司機反饋稱,有人員管理的充電站通常秩序比較良好,大伙能夠高效排隊充電。
今年7月1日,北京新實施《停車場(庫)運營服務(wù)規(guī)范》,首次提出“占用電動汽車泊位的燃油汽車和充電完成后超過一個計時單位仍未駛離的電動汽車,可采取階梯式價格標準進行收費,單位時間收費最高不超過普通車位當(dāng)前收費標準的150%”。
對此,業(yè)內(nèi)人士表示:除了出臺規(guī)范、企業(yè)也需加強管理,車主們更要有自覺,不可隨意占用充電樁。緩解充電難、提高共享充電樁使用率,還需多方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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