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張一直想購買一輛麥克拉倫跑車。11月的時候,通過社交媒體,小張看上了二手車商“重慶新上越名車”手里的麥克拉倫跑車。11月底的時候,他便準備購買這輛標價197萬的豪華跑車。

按照雙方約定,草簽協(xié)議并繳納了十萬定金后,小張委托一家具備資質的驗車機構對車況進行檢查評估。

這個時候,新上越名車提出,之前的合同太過簡單,需要重新簽署一份正式的購車合同。一般來說,發(fā)現(xiàn)車況有疑問,購車人應該在弄清楚問題之后再做決定,但小張的做法卻出人意料。

按照小張的要求,新上越名車在第二份合同中,增加了本車沒有出險,行駛里程不超過兩萬四千公里,沒有結構性損傷的書面承諾。小張覺得自己的權益得到了合同的保障。殊不知,在新擬定的合同中,二手車商也加入了一項條款。

對于二手車商這項條款的法律作用,630-第1眼記者向多名律師進行了咨詢。律師表示,這項條款意味著,合同簽署后,購車人已經知曉車輛的狀況,車輛異常不能作為撤銷合同的原因。隨后,驗車機構發(fā)現(xiàn)這輛197萬的二手車還有更嚴重的問題。

麥克拉倫汽車在重慶有一家4S店。小張要求車商配合自己把車送到4S店檢查以消除自己的疑惑。小張甚至愿意承擔拖車費用和保險費。但二手車商方面拒絕了小張的要求。

也就是說按照“合同一經簽訂, 視為甲方對車輛現(xiàn)狀清楚無異議”這一條款,小張目前不能再糾結于車況的問題。這樣一來,小張陷入了被動。

按照合同約定,小張不能因為車輛質量問題再向二手車手提出退車或者索賠。目前,新上越名車方面拒絕和630-第1眼記者見面,不接受記者的采訪。他們是否認可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是否愿意小張再次對車輛進行全面體檢?記者無從得知。目前 ,買賣雙方還在就是否退還定金進行協(xié)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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