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方式
網絡問卷調查顯示,73.71%的消費者乘坐公交頻率高;
實地體驗式調查中,樣本類型有記名卡和不記名卡、普通卡和主題卡、江蘇一卡通和本地公交卡等,抽樣渠道包括人工窗口和自助設備,共獲取有效樣本32份。
調查結果:
問題1.
網絡問卷調查顯示:
50.59%的消費者辦理了實體普通公交卡;
25.38%的消費者辦理了NFC電子公交卡;
辦理主題卡或者異形卡的消費者僅占15.24%。
實地體察中:
部分城市普通公交卡供應量不足,或者只提供主題卡不提供普通卡,導致消費者只能購買價格較高的主題卡或異形卡。
自助設備的普通公交卡也供給不足。
體察員發(fā)現(xiàn)部分城市的部分網點工作人員會默認為消費者辦理異形卡或者主題卡。
在南京某網點,體察員提出辦理不記名公交卡,工作人員卻讓其直接在主題卡片中挑選;隨后體察員要求辦理記名卡片,工作人員默認為其辦理定制卡片,在體察員質疑后,工作人員才表示普通記名卡片無法當場辦成。
問題2.
辦卡費難退
實地體察中,退卡時卡費不退的樣本比例達到84.38%。
網絡問卷調查顯示:
三成消費者無法理解公交卡卡費不退的規(guī)定,四成的消費者希望能降低卡費金額。
21.88%的樣本在體察員提出退卡需求時,工作人員表示卡費無法退還,卡內余額可以退還,但是需要回收公交卡片。
問題3.
充值設置最低金額
退卡時卡內余額難退
實地體察中,幾乎所有樣本均設有最低充值金額,各地市對于公交卡單次充值金額的要求也各異。其中,南京最低充值金額要求最高,為50元。
此外,網絡問卷調查結果顯示:
20.57%的消費者退卡時卡內余額無法退還;
43.08%的消費者退卡時卡內余額需扣除部分金額后才能退還剩余部分。
體察退卡服務時發(fā)現(xiàn),32個樣本中:
10個樣本不可以退還余額;
19個樣本可全額退還卡內余額;
2個樣本在扣除一定比例的手續(xù)費后可退還剩余部分;
還有1個樣本卡內余額不超過50元可以全額退,如果超過50元只能轉至相應APP用于公交消費。
《支付機構預付卡業(yè)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第八條規(guī)定,記名預付卡應當可掛失,可贖回。但是體察發(fā)現(xiàn)揚州、南通以及無錫3個城市的記名卡無法掛失,南通、無錫2地的記名公交卡退卡時無法贖回卡內余額。
問題4.
部分城市公交卡服務便利度低
充值收取手續(xù)費
網上問卷顯示,八成消費者通過營業(yè)點、代充點等人工窗口或自助設備為公交卡充值。
實地體察中發(fā)現(xiàn)部分城市網絡渠道的相關信息更新滯后,部分網點已關閉或搬遷,但是網絡查詢時并未獲取到相關信息。
部分城市在公交卡充值時存在收取手續(xù)費的情況。如蘇州自2020年1月1日起,消費者辦理充值、購卡等業(yè)務時,如使用微信、支付寶付款,需支付交易金額0.6%的服務費(通過現(xiàn)金或銀行轉賬方式支付的無需支付服務費)。
問題5.
《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guī)定,發(fā)卡機構應當向購卡人公示、提供預付卡章程或簽訂協(xié)議。然而,網絡問卷調查結果顯示,近五成的消費者在辦理公交卡時發(fā)現(xiàn)工作人員未主動告知消費者公交卡各項政策。大部分地區(qū)的公交卡片疏于告知消費者發(fā)卡機構、卡片是否記名、持卡人注意事項和客服電話,而這些信息的缺失導致消費者后續(xù)維權困難。
問題6.
網絡問卷調查結果顯示,25.38%的消費者選擇使用NFC電子公交卡搭乘公共交通工具。通過手機電子錢包辦理江蘇交通一卡通的虛擬交通卡均需支付一筆原價為25元的“不可退開卡服務費”。對此,八成消費者認為開卡服務費應當在20元以下。
江蘇省消保委建議:
加強普通公交卡的供應,滿足消費者公交出行的基本需求;
加強公交卡相關信息公示,加大相關規(guī)則的宣傳力度;
完善公交卡贖回相關規(guī)定,促進公交卡循環(huán)流通。打通NFC電子公交卡的物理限制,促進NFC電子公交卡的發(fā)行與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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