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經(jīng)營水果 卻收到法院傳票
李先生的水果店開在杭州下沙,店鋪經(jīng)營七八年了。今年9月,他突然接到一個陌生電話,是個座機打來的。
他說我被人起訴了,我第一反應是不是詐騙電話,后來沒怎么說,就掛掉了,因為本身做生意,就沒往那方面想,都是本本分分做生意。
可又過了一個月,李先生接到了杭州錢塘區(qū)法院的傳票,他這才意識到,自己真的被起訴了。那么,到底是什么商品涉及了商標侵權呢?
10月底,法院傳單下來了,我才知道,被告侵權了,商標侵權,讓我11月底去開庭。就是類似于這樣子的,上面寫了曉蜜兩個字,春眠不覺曉的曉,蜂蜜的蜜,曉蜜哈密瓜,他們已經(jīng)注冊了商標。
查看訴狀,原告是海南勝杰農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是一家從事哈密瓜種植、銷售一體的公司。在2013年、2020年分別注冊了兩個商標,都是曉蜜,兩種字體。而經(jīng)勝杰公司調查發(fā)現(xiàn),李先生未經(jīng)同意,使用相似商標。因此提起訴訟,索賠5萬元。
我們就是市場拿貨,我們也沒動手腳,拿過來就放在貨架上賣,也不知道侵權不侵權。(記者:這個瓜你是從哪里進的?)批發(fā)市場,下沙九橋,他是從要么勾莊要么嘉興拉回來。(記者:那他知不知道這個事情?)我說了他才知道。
針對李先生的說法,我們也聯(lián)系上了銷售哈密瓜給他的批發(fā)商。
市場賣貨,有貨我們就拿,不改包裝,拿什么樣賣什么樣。
批發(fā)商也是從其他地方進貨。據(jù)了解,不管是李先生,還是批發(fā)商,整個進貨流程,都缺乏相關單據(jù)。
(記者:他是怎么知道你這家店有侵權曉蜜哈密瓜的呢?)2021年2月份的時候,直接上我店里看了下,買了兩個瓜,所謂的取證嘛。
查看法院寄給李先生的資料,當時貨架上確實在售曉蜜25號哈密瓜。記者網(wǎng)上查詢,曉蜜哈密瓜具有一定知名度。2016年,被認定為“海南熱帶水果十大品牌”;2017年,被授予“海南省名牌產品證書”。
02
我的水果侵權了?
李先生覺得,這起官司自己有些冤,對于這起事件,海南勝杰公司又是什么態(tài)度呢?
平白無故的禍從天降,換成是誰心里都不好受。
李先生告訴我們,事情發(fā)生后,自己還曾收到一條短信,是杭州錢塘區(qū)法院的調解員發(fā)來的,讓李先生考慮庭下和解的方案,F(xiàn)場,我們也聯(lián)系上了這位調解員。
商標權人委托兩個律師在水果店里買了兩個哈密瓜,也是找了公證處公證,哈密瓜的品牌是有商標的,銷售哈密瓜的品牌,是沒有經(jīng)過商標權人的許可,材料是比較齊全的,這個事情發(fā)生以后,我們跟被告聯(lián)系了一下,我們試圖給他調解過,他比較抗拒。
杭州市錢塘區(qū)法院確認,李先生確實有商標侵權的嫌疑。
原告也起訴了好多個水果零售商了。(記者:品牌方為什么要去找經(jīng)銷商呢?)因為他能在市場上取證的只能在終端取證,他怎么知道是哪個批發(fā)商賣呢,所以這種方式比較常態(tài)。按理說,如果追究源頭的話,肯定不是零售商的主要責任,但這是現(xiàn)在比較常見的維權方法。
另外,法院方面表示,作為零售商,也有審核自己所售商品的義務。
零售商也有審核義務,他賣的品牌是不是合法,他也有這個義務。
對于這起訴訟,李先生覺得自己冤枉,法院表示,他也有免責的機會。
如果能提供完善的采購憑據(jù),從哪進貨的發(fā)票,證明他是采購了這批貨,這個的話可以免責,否則的話這個責任就要承擔了。
可現(xiàn)在的問題是,針對自己銷售的哈密瓜,整個進貨鏈條,李先生提供不了相關的憑證。
找不到,肯定找不到,我那天也翻了,找不到,一年多的時間過去了。
記者網(wǎng)上了解到,李先生的情況并非個例。去年8月,經(jīng)江蘇常熟法院審理,某水果店因銷售假冒“曉蜜”牌蜜瓜,被判賠償1.8萬元;今年2月,經(jīng)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一位王女士因侵犯“曉蜜25號”商標,被判賠償5000元。天眼查平臺顯示,海南勝杰公司有關侵害商標權糾紛的法律訴訟,涉及881個。就此事,記者也致電海南勝杰公司。
我不方便說,這個品牌的維護一切由律師事務所解釋,因為我們的品牌在這么多年被他們抄襲仿冒的太多了,對我們品牌影響很大。
由于流通環(huán)節(jié)復雜、經(jīng)銷渠道多樣,近年來,品牌農產品的假冒侵權現(xiàn)象層出不窮。在這個過程中,很多零售商也的確存在被動侵犯的情況。在這里提醒廣大零售商,要通過正規(guī)渠道進貨,與供方簽訂書面的進貨合同,并保留好進貨發(fā)票,以證明貨物的合法來源。
來源:小強熱線浙江教科(ztv4xqr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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