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份,任師傅在太原金谷源精品二手車市場買了一輛豐田霸道,總共60多萬元,貸款40多萬元,還了11期,還剩29萬元。最近他想提前還貸,卻被告知需要繳納8700多元的違約金。從任師傅簽署的合同上可以看到,甲方如欲提前清償全部或部分欠款,甲方需按以下標(biāo)準(zhǔn)向乙方支付費用:剩余本金的3%收取提前還款手續(xù)費,也就是任師傅所說的違約金。
任師傅說,當(dāng)初他問過對方是否可以提前還款,現(xiàn)在卻要問他收違約金。對此,山西美易車汽車服務(wù)有限公司工作人員說,由于涉及隱私問題,任師傅在辦理貸款時的面簽視頻暫時無法提供,但有任師傅簽字的合同,足以說明他對提前還款需要繳納手續(xù)費一事表示認可……
任師傅的訴求能否在法律上得到支持?律師認為,任師傅以沒有仔細看合同為由不想繳納手續(xù)費,是不予以支持的。消費者在簽訂合同時,特別是商家提供的格式合同時要仔細閱讀,如有異議,當(dāng)下提出,對合同條款進行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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