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價進貨高價賣,這是大家熟知的買賣邏輯。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在常州溧陽,一名女子卻在買賣蘋果手機時“高價進貨低價賣”。最終,女子深陷詐騙,等待她的是法律的制裁。

常州溧陽的狄某平日里從事代購業(yè)務(wù)。2019年,她為償還閨蜜人情,在得知閨蜜要換手機后,便從市場上買回一部原價1萬元的蘋果手機,轉(zhuǎn)而以6000元的價格賣給了閨蜜。狄某為顯示自己有能力,謊稱有特殊渠道,可以低價拿到正品蘋果手機。閨蜜驗機后發(fā)現(xiàn)手機確實是正品。而這樣的“好事”卻讓閨蜜的老公趙某發(fā)現(xiàn)了商機。在此之后,狄某硬著頭皮跟趙某合伙做起了蘋果手機買賣的生意。在合作的前兩三個月,趙某陸續(xù)轉(zhuǎn)給狄某一百多萬元。狄某需要自己貼錢以原價從市場上購買蘋果手機,打六折賣給趙某,趙某再以原價八折到九折的價格去市場上售賣獲利。
賣的手機越多,狄某虧損越大。但面對別人的恭維,狄某虛榮心不斷得到滿足。為了讓這樣的“手機生意”持續(xù)下去,狄某又有了新的想法。為維持資金周轉(zhuǎn),狄某以高額收益為誘餌,向更多人“撒謊”,稱其有特殊的渠道,可以低價購入電子產(chǎn)品,吸引受害人向其轉(zhuǎn)賬訂購。收到受害人投資后,狄某將資金的一部分投入手機買賣,一部分以拆東墻補西墻、借新還舊的方式進行還本付息操作,持續(xù)向受害人吸收資金。為彌補巨大的財務(wù)窟窿,狄某還謊稱自己老公公司有高息理財產(chǎn)品,誘騙朋友進行投資。
2021年1月,狄某向警方自首。最終經(jīng)審計,狄某通過詐騙方法集資,造成十余名被害人損失達1326萬余元,此外以普通詐騙手段詐騙被害人25萬元。溧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車凌云表示,在詢問狄某時,她稱自己面臨“騎虎難下”的狀態(tài),說出去的謊言不能戳破,只能頂著巨大壓力,維持著表面假象。
經(jīng)過努力,檢察機關(guān)共挽回被害人損失150萬元。近日,當(dāng)?shù)胤ㄔ阂查_庭審理此案,被告人狄某最終因犯詐騙罪和集資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共十四年,并處罰金五十二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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