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大吃一驚了 這東西是假的都是假的 證書都是通過網上來制作的 這個章都是私刻的 我上當了
服用了一段時間后,李先生還是經常胃痛,他在銷售人員的勸說下又加入了一個產品晨會課,在聽取了多位“專業(yè)醫(yī)生”的解答與推薦后,李先生繼續(xù)下單,并追加購買了更貴的產品。
直到2022年9月,李先生已服用仁德康泰產品滿1年,前后共花費了近10萬元,而他的萎縮性胃炎卻沒有得到絲毫改善。
無獨有偶,上海的唐女士也因年紀漸長患有很多慢性病,在一次聚會中,朋友以自己的母親治好了靜脈曲張為由,向她推薦了仁德康泰。抱著試一試的心態(tài),唐女士也開始服用,并不斷追加購買產品的費用,不僅將其作為禮物送給家人,甚至還成為了一名代理商。
對此,朋友還勸說她,不要和孩子溝通,因為年輕人不理解這種配套服用補充營養(yǎng)的理念,所以自行服用就好。然而長期的服用不僅沒有治好唐女士的慢性病,甚至還讓她患上了嚴重的肝損傷。
相比于李先生和唐女士的遭遇,河北保定張先生的母親更是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價。母親的突然離世讓張先生百思不得其解,在整理母親的遺物時,張先生發(fā)現母親一直在服用一款號稱“包治百病”還能讓人變年輕的仁德康泰產品,甚至將自己多年的存款都投入了進來。
據聊天記錄顯示,過世前一天,張先生的母親因服用過仁德康泰產品后產生了嚴重的身體不適。盡管她立刻咨詢了產品的銷售者,但對方卻告訴她這都是正常反應,反應越強烈越正常,并建議她多喝水,使勁喝水。張先生的母親聽信銷售人員的建議,沒有及時就醫(yī),幾個小時后等她被親戚發(fā)現時,已經沒有了呼吸。
高價“神藥”暗藏玄機
2022年初,全國多地出現了消費者服用仁德康泰產品后身體異常的情況。上海奉賢警方初步調查發(fā)現,仁德康泰產品只是一款食品,根本不具有“包治百病”的功效。因此,警方立刻成立專案組前往多地調查取證。
根據李先生等人購買產品的渠道,警方鎖定了上海地區(qū)的代理商龐某。據龐某所言,她也是在朋友的介紹下服用了仁德康泰產品,雖然感覺產品效果不佳,但她卻看到了成為代理人獲得巨額返利的商機。
<,p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 outline: 0px; max-width: 100%; box-sizing: border-box !important; overflow-wrap: break-word !important; clear: both; min-height: 1em;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1.5em;">據龐某交代,產品營銷手段的第一步,就是將潛在顧客拉進他們的微信群中慢慢進行“洗腦”,群里那些疾病治愈的案例以及和李先生“同病相憐”的病友,大多是龐某等銷售人員假扮的。第二步,他們會拿出那些所謂的國家級證書、權威鑒定報告給被害人看,從而打消他們的顧慮,而這些都是從網上找制假機構做的。第三步,為了獲取被害人更多的信任,他們還會安排“假醫(yī)生”進行網絡義診,吸引被害人進一步加大產品的購買投入,而代理人則從中賺取高額返利。
經過調查警方認定,仁德康泰的生產銷售者涉嫌詐騙。順著龐某這條線索,2022年9月,警方追查到了河北省河間市,對這家公司的法人代表路某及相關人員實施了抓捕。路某承認,仁德康泰產品只是普通食品,生產方式簡單且沒有什么功效。
警方將公司多個總代理商抓捕到案,通過對公司財務等方面的調查,警方發(fā)現該公司生產產品的原料成本相對于其售價只占到了17%左右。這也使得仁德康泰產品的銷售很快在全國范圍內展開,代理人一個月甚至能有1000多萬元的流水,而路某本人則已身家上億。
在對仁德康泰總公司收網后,辦案民警突然發(fā)現,盡管打掉了核心的銷售體系,但仁德康泰在山東煙臺的一家食品代工廠仍在生產并銷售類似產品。
盡管警方立刻向該代工廠發(fā)送了調查函,但對方并未理會。直到警察找上門,代工廠的負責人才承認,在仁德康泰總公司被警方打擊后,他們還存有大量生產原材料,考慮到產品在市場上供不應求,工廠負責人想通過變換產品的商標和品牌趁機再賺一筆。
目前,上海奉賢警方還在網上繼續(xù)收集和整理相關信息,對違規(guī)生產銷售該產品的對象持續(xù)追緝,一查到底。
普法時間
pufashijian
Q1:法律上認定的虛假宣傳有哪些條件?
A1: 虛假宣傳主要是指一個產品的性能和功能與宣傳廣告或者告知公眾的真實情況不符,吃的東西無病強身,有病治病,有癌癥都能治好,這是不存在的,這顯然是一種夸大宣傳。這種夸大宣傳通常是違法的,由一般的工商和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予以行政處罰。如果造成消費者損失重大,情節(jié)嚴重的,可能構成虛假廣告罪。
Q2: 這個案件中可能還涉及到兩個概念,即民事方面的普通欺騙行為和刑事詐騙行為,這兩個概念是怎么界定的?
A2: 民事欺詐是一個民事上的法律概念,詐騙罪是《刑法》上的法律概念,這兩個概念分別在兩個不同的領域使用。如果是民事欺詐行為,就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或者受到其它的民事法律制裁;如果構成刑事犯罪,就要受到刑罰,最嚴重的是判刑、坐牢。 所有的詐騙罪一定是民事欺詐行為,而民事欺詐行為嚴重的,像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然后用欺騙的方式拿走別人錢財的,就構成詐騙。
Q3: 本案中嫌疑人路某認為自己只是存在虛假宣傳,最多受到行政處罰,罰款就能了事,但警方卻認定他涉嫌詐騙,這是怎么回事?
A3: 這個產品本來就是食品,連保健品都不是,所以能包治百病、無病強身、有病治病的說辭的確是違法了。但如果僅僅是在銷售過程中向公眾宣傳,的確只承擔行政法律責任,除非很嚴重的才構成虛假廣告罪。但涉案人員還存在拉微信群、安排假病友、向被害人一對一傳遞虛假信息等行為,這就不再是普通的違法行為,而是刑事詐騙行為了,所以要承擔刑事法律責任。
Q4: 我們有一個傳統(tǒng)觀念,說藥補不如食補,藥食同源,所以我們很多保健品中,包括一些食品中會或多或少地夾帶一點說吃這個東西可以對某些疾病有預防或者治療的作用,這個現象您怎么看?
A4: 這肯定是違法的,任何食品都不可能對疾病有治療效果。保健品是沒有療效的,食品代替不了藥品,保健品也代替不了藥品。醫(yī)食同源只是一個養(yǎng)生之道,可以用來預防疾病,在得了疾病后做一些適當的注意,對治療疾病有一定幫助,但它不是決定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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