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網傳南方電網某營業(yè)廳工作人員 被深圳房東收1.5元一度電 該營業(yè)廳工作人員稱 自己收房東0.6998元一度電 而深圳房東給他們1.5元一度電 相關話題隨即登上熱搜 官微發(fā)文回應 6月14日上午,南方電網下屬的深圳供電局有限公司官方微信公眾號發(fā)文回應。 相關話題的評論區(qū)內 部分網友表示 自己每月也在繳納著高價電費 “相當于自己公司發(fā)的電,被房東轉手賣給了自己。” “笑死,想想自己1.5元的電費,哭死! “我也1.5一度電,房東還給配個五級能耗的空調,上個月電費三百多! “深圳供電”發(fā)文中同樣提到—— 不少居民都曾向其反映,被超出政府定價的一倍收取電費,部分居民甚至被加價到了1塊6以上。 加價的原因“千奇百怪”:“我們整棟樓的用電量就結算到了最高檔,當然會比較貴嘛。我收的電價就按照最高檔再加幾毛錢來計費,1塊6合理! 城中村水電收費亂象頻發(fā) 此次事件 背后是由來已久的 城中村水電收費亂象 此前,奧一新聞 曾從城中村居民處獲悉 房東高價收取水電費的案例 在此次事件的評論區(qū) 不少網友呼吁 盡快出臺相關監(jiān)管政策 規(guī)范城中村水電氣收費行為。 政府“重拳出擊”嚴打城中村水電氣收費亂象 事實上,針對城中村水電氣收費混亂的現象,去年12月,深圳市司法局在官網發(fā)布了《深圳經濟特區(qū)居民生活用水用電及燃氣價格管理若干規(guī)定(草案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 《征求意見稿》規(guī)定—— 房屋出租人、管理人不得通過合同約定在政府定價基礎上加價收取水電燃氣費用或者加收其他費用。 如有違反,《征求意見稿》也指出了相應的處罰措施—— 房屋出租人、管理人未按照規(guī)定向消費者收取水電燃氣費用并提供相關收據或者發(fā)票,或者未在收據或者發(fā)票上載明使用數量和價格的,由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或街道辦事處依法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并責令限期退還多收費用;無法退還的,予以沒收。 《征求意見稿》的起草說明提到,深圳城中村中居民生活用水用電及燃氣存在不同程度的加價現象,大大提高了城中村居民的基本生活成本,嚴重影響了居民的正常生活,“為了維護城中村居民的合法權益,推動共同富裕,有必要通過立法對房東擅自加價收取水電燃氣費的行為進行規(guī)范。” 今年二月 深圳兩會將規(guī)范水電氣收費 納入“2023年深圳市十大民生實事” 表示將“開展水電氣收費檢查 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 規(guī)范收費行為” 據悉,市民如遇不符合規(guī)定以及亂收費現象,可撥打“12345市民熱線”進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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