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撞了人,不呼叫120,卻選擇將傷者帶上車駛離現場,傷者最終不治身亡。日前,這名肇事司機因涉嫌犯故意殺人被提起了公訴。 2023年2月4日早上7點16分,被告人李某某駕駛車輛途經福州鼓樓區(qū)的福飛南路時,正面撞上了闖紅燈過馬路的王某某,致其后腦勺著地。 離開現場后,被告人李某某并沒有第一時間前往醫(yī)院,而是在與被害人王某某溝通后,駕車將其帶到了金山寺。 根據調查顯示,被告人于10:15到達福州市倉山區(qū)金山寺停車場,期間均未采取救助措施,直至11:22見被害人呼吸微弱陷入昏迷,方才撥打120急救電話請求施救。醫(yī)務人員到場搶救后宣布被害人于當日11:42死亡。 據悉,被害人王某某是一名76歲高齡的老人,經尸檢鑒定,死因為被車輛撞跌致嚴重顱腦損傷死亡。福州交警鼓樓大隊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被告人李某某負全部責任。 庭審中,被告人李某某坦誠,當時從外觀上看被害人沒有嚴重傷情,因此便產生“私了”的想法。公訴機關也當庭給出了量刑建議。 目前,這起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當中,鼓樓法院將擇期作出宣判。 廣大的駕駛員一定要謹慎駕駛,路遇人行橫道一定要禮讓行人,如果不幸碰撞到闖紅燈的路人,也不要驚慌,第一時間撥打110跟120,下車要查看一下路人的基本情況,第一時間保護現場,等待救援人員的到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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