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呼和浩特市吳女士想幫患有先天性心臟病的外孫,申請一個公益救助項目,如果能入選,就可以得到免費的手術治療。申請手續(xù)需要到社區(qū)蓋一個章,可就在這個過程中,吳女士卻碰壁了。
吳女士說,她的外孫小偉今年四歲,2022年被查出來患有先天性心臟病,需要花費三萬多元錢進行手術治療。從一位醫(yī)護人員那里,吳女士得知,小偉的情況可以申請醫(yī)院的童心公益救助項目。吳女士告訴記者,這個童心公益救助項目,是由北京愛爾公益基金會等公益組織發(fā)起的,專門針對十八周歲以下、具有中國國籍的困境出生缺陷兒童發(fā)起免費救助。




在項目需要提交的資料中,有一份包含家庭收入較低、居住地址等內容的家庭情況證明,需要患者家屬到社區(qū)和街道辦事處蓋章確認。于是,她帶著填好的童心項目救助申請書來到了戶籍所在的呼和浩特市的陽光社區(qū),但社區(qū)工作人員并沒有給她蓋章。

吳女士解釋說,因為女兒成家后的生活條件并不富裕,因此女兒一家一直和她們老兩口在一起生活,現在女兒、兩個外孫的戶籍所在地也都是在陽光社區(qū)。2022年八月份,吳女士因為要照顧自己生病的老公公,所以就帶著女兒一家一起搬到了呼和浩特市玉泉區(qū)小西街社區(qū)生活。也就是說,從去年八月開始,她們一家的實際居住地是在小西街社區(qū)。于是,吳女士又找到了小西街社區(qū)蓋章,可那里的工作人員也沒有給她蓋。那到底是該去戶籍所在地蓋章?還是去居住地蓋章?眼看著孩子就快出院了,需要結算手術費用,吳女士還沒有蓋上章,這讓她十分心急。于是,她找到了新聞天天看,希望記者能給幫她詢問溝通一下。隨后,記者跟隨吳女士首先來到了呼和浩特市回民區(qū)陽光社區(qū)。社區(qū)書記劉瑋告訴記者,他們社區(qū)并不是不想給居民蓋章,而是按照民政部門的文件,收入證明,不應由社區(qū)居委會出具。記者看到這份2020年由國家民政部等六部門聯合下發(fā)的《不應由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出具證明事項清單(第一批)》中包括居民財產證明,如果居民想辦理相關事宜,可以通過財政、稅務、人力資源等部門,按照法定程序和權限辦理。劉書記表示,在他們實際工作中,也確實發(fā)現很多居民拿著申請相關救助的證明,要社區(qū)蓋章,出于人性化服務的角度,會根據居民的實際困難蓋章。但通常這樣的章是由居住地所在社區(qū)蓋,因為居住地社區(qū)更便于核實居民的實際家庭情況。于是記者又來到了呼和浩特市的小西街社區(qū),社區(qū)書記史志剛表示,他們會馬上派人核實吳女士家的情況,如果屬實,可以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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