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老伯是福州市晉安區(qū)遠中村村民,去年四月,許老伯的家被劃在征遷范圍內。可是征遷過后,100多萬元的補償款遲遲沒到位,導致許老伯居住計劃受影響,還常常和老伴拌嘴。 拆遷已過一年 補償款遲遲未發(fā)放 許老伯的女兒小微說,被拆遷的房子歸屬于父親名下,約200平方米。因家庭需求,許老伯決定,除一套原拆原遷的安置房,另外的房產份額進行貨幣補償。 讓許老伯感到困惑的是,大部分拆遷安置戶都已經(jīng)拿到了拆遷補償款,而自己卻遲遲沒收到錢。 許老伯表示,因拆遷補償款沒到位,屬于老兩口的電梯房也就沒了著落,生活深受困擾。 除了出行不便,許老伯表示,因為拆遷款的事他與妻子經(jīng)常拌嘴。 就是在樓梯走路不方便,心里急,沒有出氣口,就撒在他身上出氣一下。 她說我要天天去追,我追誰去。 拆遷辦:原經(jīng)辦人離職 交接工作沒有辦好 隨后,調解小組陪同小微來到負責遠中村拆遷安置事宜的隆順房屋征收工程有限公司。工作人員表示,因為原來的經(jīng)辦人突然離職,未進行交接工作,這才導致了許老伯的拆遷款事宜沒有及時辦理。 那么,經(jīng)辦人員離職,能否作為拆遷款長時間不發(fā)放的理由?法律人士表示,拆遷的款項應在三個月內發(fā)放到位。 拆遷辦工作人員表示,沒進行發(fā)放程序的根本原因是錢款沒有撥付到位。 對于這個方案,許老伯的女兒仍有擔憂。 經(jīng)過溝通,拆遷辦工作人員承諾:會在三個月內撥付10萬元補償金,剩余錢款會在到款后陸續(xù)撥付。許老伯一家這才放下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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