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平和縣霞寨鎮(zhèn)的阿山表示,近期他想蓋一座廠房,但由于鄰居阿梅的反對,導致遲遲無法開工。 阿山:約定1.2米寬通道 鄰居又反悔 阿山說,因為當?shù)厥a(chǎn)柚子,他打算在自家的地上蓋一個存放水果的倉庫,但卻因此與鄰居阿梅鬧得不愉快。 阿山表示,在阿梅蓋房之前,雙方就曾協(xié)商過:兩戶各退讓0.6米,留出1.2米的公共通道,但是阿梅并沒有如約履行,而是多占用了0.2米。 阿山表示,此前雙方接受過調解,阿梅曾答應留1.2米作為通道。但當阿山將廠房的樁基按照1.2米澆筑好,阿梅又反悔了。 阿山表示,廠房的建材都買好了,其他的相鄰權人也同意,他希望能與阿梅溝通,順利建設好廠房。 對此,阿梅表示,是阿山不同意留1.2米作為通道。 阿梅表示,在雙方預留的位置上,以前就有田埂和水溝,寬度在80厘米左右。此前雙方有協(xié)商過,相互留出一部分作為公共通道,她希望阿山能夠如約履行。 這與之前阿山所說的預留方案存在出入,調解小組再次向阿山進行求證。 在雙方說法不一的情況下,調解小組建議兩位鄰居相互退讓。 阿山不接受該方案,表示他同意留1.2米的通道面積,已經(jīng)是公共部分加上自己退讓的部分,并沒有占用阿梅的地,阿梅不應該阻止他蓋廠房。 調解小組勸說阿山,0.1米對建廠房不會有太大影響,讓出的空間也是方便大家通行,不用斤斤計較。 經(jīng)過勸說,阿山最終接受調解小組的建議,留出寬1.3米的公共通道,同時他提出要在通道上方空間留滴水的部分。 經(jīng)過調解,阿山與阿梅達成一致,糾紛到此化解。調解小組希望雙方能夠相互理解包容,重拾和諧的鄰里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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