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 已經成為許多深圳人生活必備 聊天、點外賣、工作、看新聞、打網(wǎng)約車 很多場景都離不開手機的幫助 但若是行車時也在看手機 就真的、太危險了! 近日,深圳男子陳某駕駛電動自行車在路上行駛時,一邊看手機一邊騎行,因分心駕駛與相對方向正常行駛的小車發(fā)生碰撞,造成兩車部分損壞及陳某受輕微傷的道路交通事故。 陳某因駕駛電動自行車時未靠道路右側通行,單手騎行且低頭操作手機,未按操作規(guī)范安全駕駛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小車駕駛人不負事故責任。 分心騎行案例屢見不鮮 但仍有人一意孤行 不將安全記心間廣東交警,贊177
一輛電動自行車不慎撞上了
前方等待交通信號燈的貨車車尾
造成兩車部分損壞、電動自行車車主受傷
事發(fā)時
電動自行車車主一邊騎行一邊玩手機
分心騎行導致事故發(fā)生
負該起事故的全部責任
外賣員駕駛摩托車未佩戴安全頭盔
因注意力集中在手機上
未及時觀察路面狀況
與一輛小車發(fā)生碰撞
事故造成兩車損壞、外賣員輕傷
男子騎行電動自行車過程中分心看手機
且左手離開車把,單手騎行
未及時留意前方道路情況
撞上停在路邊的小車
所幸其佩戴了安全頭盔,沒有受傷
將注意力放在
騎車以外的事情上
往往是釀成交通悲劇的種子
法律對于這類分心騎行
是怎么規(guī)定的呢?
普法小課堂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第五款之規(guī)定:騎行非機動車時不得牽引、攀扶車輛或者被其他車輛牽引,不得雙手離把或者手中持物。
手機,可以等一會兒再玩
信息,可以過一會兒再回
可是生命,卻沒有重來的機會
司機在邊開車邊發(fā)短信時
發(fā)生車禍的概率是正常駕駛的23倍
打電話發(fā)生車禍幾率是正常駕駛的2.8倍
廣東交警提醒
分心駕駛危害大
騎行切記要專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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