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zhí)子之手,與子偕老”,這是大多數人對愛情的向往,但是一些不法分子卻利用戀愛關系,騙取戀愛對象及其親屬財物。近日,同心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依法審結一起以婚戀為名但實為詐騙的案件。
基本案情:2019年9月至2023年12月,被告人徐某某先后在“探探”“伊對”等聊天軟件上與被害人王女士、鄧女士等11人添加微信并確定戀愛關系。戀愛期間,被告人徐某某謊稱其是固原市地質勘察設計院工作人員,以單位內部有直系親屬投資項目可以分紅為由,先后騙取王女士、鄧女士等11名被害人共計17.61萬元,所得錢款皆被揮霍一空。
法院審理: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徐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以詐騙罪判處徐某某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元,并責令被告人徐某某退賠各被害人經濟損失。
法官提醒:網戀有風險,感情需謹慎。在這個互聯(lián)網發(fā)達的時代,犯罪分子以婚戀交友為名,利用網絡手段進行詐騙的案例愈發(fā)多了起來。犯罪分子表面上噓寒問暖、談情說愛,獲取被害人的信任以后,便以各種理由向被害人借錢,引誘被害人一步步墜入“婚戀”陷阱,最終落得“人財兩空”。法官在此提醒廣大群眾要以案為鑒,謹慎交友,與金錢過度掛鉤的不是愛情,不要輕信對方甜言蜜語,交往過程中遇到借款、轉賬要求時,要提高警覺性,增強婚戀交友防范意識,學會拒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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