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女士反映 去年從二房東手里租了一個外賣檔口 到期后退租卻遲遲拿不回押金 再一打聽 說是早在六年前 這位二房東已經無權出租房屋 曹女士:2023年5月份的時候知道這里有個美食城,我們是做純外賣的,就過來看過鋪子。當時有個招商的牌子,我們就打了電話給趙總,過了幾天之后我們就和他簽訂了合同。 檔口在杭州湖墅南路上的遇尚美食城里面 大概20平方 兩口子租下來后做炒飯外賣 租賃協(xié)議是跟一位周先生簽的 租期從去年5月28號到今年5月28號 場地使用費一年75000元 押金10000元 5月31號 曹女士的丈夫在微信上 聯(lián)系了那位趙總 曹女士:后來他要求營業(yè)執(zhí)照變更,完稅證明全部要清掉嘛,跟他要押金,就遲遲不退我們。因為我們錢是付給趙總,他讓我們去找周總,就是合同簽訂的這個人,趙總好像是他(周總)的合伙人吧。到后來再打他應該是把我拉黑了,聯(lián)系不到他了,和我們一前一后搬走的,還有一個商鋪,前幾天問過他,他的押金也沒有要到。 來到曹女士原先租賃的檔口 這一排已經全部清空 沒有經營 墻上還貼著招租的海報 上面的聯(lián)系人曹女士說就是她對接的趙先生 她先后撥打了周總和趙總的電話 您好,您撥打的電話正在通話中。 曹女士:一直是這樣,我每次打都這樣。 您好,您撥打的電話暫時無人接聽。 曹女士:不接。 記者也嘗試撥打這兩個號碼 都無人接聽 給兩個號碼發(fā)去短信 表示想了解相關情況 發(fā)稿前沒有收到回復 記者還嘗試通過海報上的二維碼添加微信 這個微信名的開頭是: “A責任勝于能力” 曹女士說 去打聽了之后才知道 合同上那位二房東周總 無權出租這里的檔口 曹女士:當時他給我們看過,他們跟一房東簽的合同,上面有名字,但是街道說這是假的。具體是真的假的,我們沒辦法區(qū)分,然后房產證分布圖什么都給我們看過,后來米市巷街道發(fā)了我一個告知函,說他從2018年開始就沒有權利出租這些房屋了。 曹女士說 當時周總給他們看過租賃合同 他們只有第一頁的照片 上面寫著 出租方是浙江宏強投資有限公司和李某某 租賃期限為15年 她拿出那張告知函 大意是說 2018年法院判決 解除了周某某承租這一處的 《房屋租賃合同》 “即周某某自2018年12月份開始 就無權繼續(xù)承租和使用 湖墅南路186號104室房屋” 之后也多次要求周某某騰退 里面強調: “除了浙江宏強投資有限公司與李女士以外 任何單位或個人均無權出租這處房屋! 曹女士:中間我們去過派出所,他說這里面好像牽扯到很多事情,不是像我們看到的那么簡單,具體是什么事情,我們不清楚。 記者查詢了法院的裁判文書 根據(jù)法院認定的事實 梳理了一下事情經過 美食城所在的房子 原本在那位李女士和前夫名下 2013年 因為跟宏強公司的債務糾紛被法院查封 2016年 李女士前夫的房產份額被抵償給宏強公司 李女士和前夫把房子租給美食城的周總 是在2014年 也就是法院查封之后 后來宏強公司向法院起訴 也就有了街道告知函里提到的那份法院判決 曹女士說他們在這里做了一年 經營都挺順利 從來沒想過去聯(lián)系大房東 根據(jù)大房東浙江宏強投資有限公司的注冊地址 記者找了過去 沒有找到這家公司 此前曹女士也向12345熱線反映此事 社區(qū)回應:建議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曹女士已經打算去咨詢律師
·請注意語言文明,尊重網(wǎng)絡道德,并承擔一切因您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
·長沙社區(qū)通管理員有權保留或刪除其管轄留言中的任意非法內容。